内江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2025年专升本考试报名通知
内江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教务处关于启动202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发布,预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1月27日,公示名单学生具备预报名资格,如自愿放弃报考资格,填写《放弃报考资格承诺书》。
内江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教务处关于启动202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系、相关处室、全体学生:
根据《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我省 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24〕47号)、《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我省202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川教考院〔2024〕122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我院2025年专升本考试报名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普通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考:
1.思想政治素质优良,身心健康。
2.我院普通高校2025年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
3.学习成绩优良,根据学生专科阶段专业成绩排名确定,排名不得低于同年级同专业(专业方向)的前40%(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成绩绩点,可递补)。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考:
1.思想政治素质优良,身心健康。
2.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在校生(含新生)从我省应征入伍,退役后复学并于2025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从我省应征入伍,于2020年以后退役的(已享受过免试政策的除外)。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2.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仍处于停考期者。
3.不符合报条件的其他人员。
二、考生类别
考生类别分普通考生、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获奖免试生、退役大学生士兵4种。
考生在预报名时,根据报考条件,结合个人意愿,选择其中一种类别报名。报名时确定的考生类别,作为考生参加考试和录取的依据,在考试、填报志愿和录取等环节,均不得更改。
三、具体安排
(一)预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1月27日
(二)提交申请
1.公示名单学生具备预报名资格,如自愿放弃报考资格,填写《放弃报考资格承诺书》(附件1);
2.我院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从我省应征入伍,于2020年以后退役的(已享受过免试政策的除外),提交《内江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202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报名资格申请表》(附件2);
3.不在公示名单内但有报考专升本意愿的学生,可在即日起至2024年11月27日前填写《内江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202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报名资格递补申请表》(附件3),填写打印后由本人签字,扫描后交各班辅导员,逾期将不再受理,后期将根据放弃报名资格比例从提交申请的学生中按成绩排名依序递补。
(三)证明资料提交
*下列类别考生须在11月30日前向各系提交相关证明资料:
(1)四川省外户籍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须提供“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本人信息页截图并加盖所辖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公章;
(2)符合报考条件的省内院校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交入伍通知书、退出现役证(2025年春季退役提交部队服役证明)、身份证、毕业证书(应届毕业退役大学生士兵学籍证明,附件4);
(3)照顾加分考生:提交获奖证明材料。
(四)审核公示
2024年12月2日-6日,各系对预报名学生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并公示;
2024年12月9日-13日,学院对预报名学生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并公示。
0元领取四川专升本精选上岸资料↓↓
四、网上报名及缴费
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考生,须在2024年12月18日9:00-12月25日17:00内,登录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www.sceea.cn),在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信息管理系统中报名并完成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及缴费的,视为自愿放弃报名。
五、免试及加分
(一)免试
1.重大赛事获高级别奖项的考生。在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在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原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金奖的项目负责人以及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一等奖的选手。
2.退役大学生士兵。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免 于参加普通高校专升本统一考试,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相关的职业适应性综合考查。
3.获政府表彰奖励的考生。在校期间获得市(州)及以 上人民政府行文表彰奖励的,符合普通高校专升本报考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
录取后未报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不再享受免试政策。
(二)加分
1.在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原中国国际“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金奖的项目成员,加5分;获得银奖、铜奖或四川省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原四川省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的,加3分。
2.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得二等奖、三等奖或四 川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加3分。
3.获得“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大学毕业生”荣誉的, 加2分。
同时符合上述多项加分条件的考生,只能享受其中加分分值最高的一项加分政策。
所有拟享受免试及加分政策的考生,向各系部提出免试及加分申请,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附件:
教务处
2024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