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科技学院五年一贯制专转本录取政策汇总
金陵科技学院
(一)录取原则
我校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统一部署下,严格按照“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进行录取。录取工作在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按照遵循考生志愿,以考试分数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的原则,择优录取。录取过程由校纪委监察部门进行监督。
录取时考生的英语成绩须满足文科(财务管理、旅游管理)不低于35分,理科(工程管理、数字媒体技术、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自动化、材料学与工程)不低于30分的要求。在英语成绩满足要求的情况下,依据我校公布的各专业招生计划,遵循考生志愿、参照获奖奖励情况、按照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如总分相同,按照英语分数排序;若再相同,按照专业科目一分数排序;若再相同,按照专业科目二分数排序,择优录取。
录取结束后,学校将按照经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批准后最终确定的录取名单发放五年一贯制“专转本”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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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政策性录取及加分政策
1.学生在校期间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大赛,获全国比赛前十名、省级比赛前三名,省第十二届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一等奖学生,报考我校可加5分附加分(各奖项不重复加分),按总分(考试分数+附加分)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2. 获2022年、2023年、2024年江苏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省赛一等奖或国赛二等奖以上普通高职(专科)在校学生,以及2022年、2023年江苏省职业院校创新创业大赛省赛一等奖或国赛铜奖及以上普通高职(专科)在校学生(创意组限团队成员前3人中的项目负责人或专利第一发明人,创业组限团队成员前3人且有股权的核心成员)可享受录取本科政策。报考我校可加5分附加分,按总分(考试分数+附加分)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以上情形如加分后的总分仍未达到我校专业录取分数线且服从调剂的,由省教育考试院安排其他接收院校予以录取。因赛事时间晚于“专转本”录取时间等客观原因造成的特殊情况,以教育厅公布文件为准。
3.申请政策性录取的学生须将获奖证书和相关文件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后在报名时提交我校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