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专升本考试地点2021
2021年山东省东营市专升本考点设在东营区黄河中学,地址:东营市菏泽路与海通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南。
东营市教育局致全市2021年普通专升本考试考生的一封信
各位考生:
你们好!
山东省2021年普通专升本考试将于5月8日至9日进行。为了让大家了解有关信息、更加顺利地参加考试及填报志愿,我们对考生易忽略的问题进行归纳,请仔细阅读。
为确保考试公平公正,我市所有考场全部安装有电子监控系统,对考试进行实时监控和全过程录像;配备最新型无线信号屏蔽器和金属探测器,进行两次安检;公安人员和无线信号检测车驻考点不间断巡逻,周密防范和严厉打击利用手机、隐形耳机等高科技产品作弊的行为。为确保考生平安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注意事项提示如下。
1.考生须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健康承诺书按规定时间有序参加考试。我省教育考试规定手机禁止带入封闭区以内,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考生身份,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2.考生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如有违纪作弊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3.实行考点封闭区及考场入口二次安检制度,除2B铅笔、书写用0.5mm黑色字迹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等作答工具和第1条所述证明或证件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点封闭区内。请考生在封闭区外妥善放置自己的个人物品,建议考生不要携带手机等无关物品前往考点。
4.新冠肺炎疑似患者、确诊病例接触者、已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以及考前21天内从境外、高风险等级地区回鲁的、考前14天内从中风险等级地区回考区的、居住社区21天内发生疫情的、考前有发热(体温≥37.3℃)或其他呼吸道疾病症状的考生,务必前往本人考试所在市(县、区)定点医疗机构作核酸检测。考生入场时主动向考点说明情况,并提供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合格证明。
5.所有考试科目,考试开始禁止迟到考生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不得交卷离场,考试结束后有序离场。
6.考生须对号入座,入座后将身份证和准考证摆放到考桌座号标签处,以便检查。
7.开考后,考生应首先在试卷和答题卡的指定位置填(涂)姓名、考生号、座号等信息,并按要求粘贴考生信息条形码。填涂信息点及选择题使用2B铅笔,其它部分使用黑色字迹签字笔书写
8.考生可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合理安排交通工具及行程路线。
9.不同考试科目,可能会更换考场,请务必到准考证各科目指定的考场参加考试。
10.考试成绩公布时间拟定于5月底,可登录http: //www.sdzk.cn查询本人成绩。对成绩如有异议,可于成绩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考试所在市招生考试机构申请成绩复核。
11.专升本考试结束后,请保存好准考证,用于成绩查询、录取报到等。
未尽事宜,请登录http://www.sdzk.cn查询了解。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好成绩。
东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1年5月
2021年普通专升本考试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2021年普通专升本考试考点安排
山东省教育考试考场规则
一、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不得危害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凭准考证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等,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进入考点后,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不得在考场外逗留,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等。
三、除 2B 铅笔、书写用 0.5mm 黑色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外,其他非必需物品不准带入封闭区和考场(科目有特殊规定的除外)。严禁携带手机等各种通讯工具、手表、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封闭区和考场。
四、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放在课桌座号标签处以便核验。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在答题卡规定位置粘贴本人条形码,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考号、座号等。凡漏填(涂)、错填(涂)或书写字迹不清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遇试卷、答题卡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页等问题,应举手询问,在开考前报告监考员;开考后,再行报告、更换的,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延长;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听力考试期间,不得向监考员询问并保持安静。
五、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考生必须用现行规范的语言文字答题。
六、考生不得提前交卷出场。
七、考试期间,考点按照北京时间统一发出信号或指令,考场内时钟仅供参考。
八、在与题号相对应的答题区域内答题,写在草稿纸上或非题号对应的答题区域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不遵守上述规则,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九、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不得喧哗,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得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得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不得传递文具、物品等,不得将试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如身体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监考员。
十、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在监考员依序收齐答题卡、试卷、草稿纸后,根据监考员指令有序离开考场。
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十一、根据《山东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国家或本省组织的统一考试作弊信息已纳入失信信息范围;如不遵守考试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 33 号令)处理, 并将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由考点或教育考试机构移送当地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使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