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下半年广东广州市海珠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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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统一安排,2024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12月7日至8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
已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各科笔试成绩合格并在有效期内,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报名参加本次面试:
(一)海珠区户籍人员。
(二)持有广东省居住证(证件上“现居住地址”为广州市海珠区)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三)海珠区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
(四)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五)驻穗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面试,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高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面试,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应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港澳台居民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报名条件,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规定执行。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从撤销教师资格之日起,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违纪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面试报考流程
(一)个人信息核对
考生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核对个人信息。如个人信息发生变更,更改请咨询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机构(详见附件1)。
(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11月8日10:00-11日17:00。
符合面试报考条件的考生在报名时间内,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准确填写面试类别、面试科目和面试考区等信息。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考生报名。面试各考区的办公地点、联系方式见附件2。
1.报考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和中职文化课教师的考生(报考日语、俄语教师资格的考生除外)选择户籍、居住地所在区(须持有效居住证且居住地为海珠区)、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海珠区辖内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学生、毕业学年的全日制专科学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含在内地就读的港澳台学生)为报考考区。高校在校生可选择在户籍所在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报考。港澳台居民选择居住地(须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选择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区为报考考区。
2.报考日语、俄语教师资格的考生须选择“广州南沙考区”为报考考区。
3.报考中职专业课教师资格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考生须选择“广州中职专业课考区”为报考考区。
温馨提示:考区报考人数到达考位数上限后,考生可选择市内其他考区报考。
面试报名流程详见附件3。
(三)网上审核
考生在“穗好办”APP上传报名材料时间:2024年11月8日10:00至12日12:00。
考区审核报名材料时间:2024年11月8日~11月12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7:00),11月13日(上午:9:00-12:00)。
考生报名材料修改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3日12:00。
本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材料审核,我区依托广州市移动政务总门户“穗好办”APP,采用审核材料“零现场”方式,提供网上核验服务:考生完成网报后,在手机官方应用市场下载并安装“穗好办”APP,注册登录并通过实名认证后,点击下方“办事”按钮,找到“劳动就业”专题进入,点击“教师资格面试审核”进入服务;考生也可直接在“穗好办”APP首页搜索“教师资格面试审核”进入,点击“开始办理”,按提示步骤完成上传材料的操作。
在“穗好办”APP上传有效证明材料时,考生应根据自己实际情况,选择下列一种方式进行(上传证明材料的照片大小不大于200KB):
1.户籍在海珠的考生:
(1)近6个月内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2)本人户口本(地址页和个人信息页照片)或集体户口证明(本人页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地址页复印件照片);
(3)毕业证书个人信息页。
2.居住证在海珠的考生:
(1)近6个月内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2)居住证个人信息页面(证件须在有效期内且居住地为广州市海珠区);
(3)毕业证书个人信息页。
3.就读学校在海珠的考生(含市外高校就读的广州户籍考生):
(1)近6个月内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2)更新日期为30天内学信网带二维码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校开具的学籍证明(学籍证明须有完整个人信息,学籍证明样本详见附件4);
(3)市内外高校就读的广州户籍考生上传户口本(含户主页及个人信息页)。
4.港澳台地区的考生:
(1)近6个月内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2)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学历(学位)证书个人信息页。
5、驻穗部队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的考生:
(1)近6个月内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2)军官证或士兵证的个人信息页(证件须在有效期内);
(3)毕业证书个人信息页。
审核确认后,报名信息不得更改。未上传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面试报名。
(四)网上缴费
1.审核结果查询:考生可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时刻关注审核状态。
2.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3日24:00前。
通过网上审核后,须于2024年11月13日24:00前进行网上缴费,支付成功后即为报名完成。网上审核通过但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逾期不再补缴。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费标准的公告》(教试中心函〔2015〕14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改革我省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粤发改规〔2019〕3号)的规定,面试费按每考生280元/人·次的标准收取。面试费一旦缴纳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
(五)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打印时间:完成报名的考生,从2024年12月3日起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四、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公布时间:2024年1月7日。
考生可在面试成绩公布后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查询本人的面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报考考区申请成绩复核。复核内容仅限于是否漏评、漏登分,成绩统计合成是否有误,不涉及评分标准掌握宽严问题。
五、考试违规处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中“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违规作弊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的规定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理。
六、注意事项
(一)广州市将开设12个考区组织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考虑到考生来源构成和考点分布情况,结合各考区接收面试考生的实际承载能力,全市将根据报考情况对考区报名通道进行动态调整。个别考区报名人数达到最大考位数后,考生可选择其他有剩余考位的考区进行报名(报考日语、俄语及中职专业课除外)。请考生结合各区考位情况,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和选择报考考区。
(二)考生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上传相关审核材料,并对所填报的报考信息和提供的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面试工作采用信息化手段进行签到抽签、人脸识别,禁止学校、任何机构、任何人替代考生报名考试,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人面试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三)网上报名系统有判别考生笔试成绩是否具备面试报名资格的功能,考生只有在所报面试类别和科目对应的笔试各科目成绩均合格且在有效期内,才能在“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上进行面试报名。
(四)考生在“穗好办”注册上传的个人照片,请通过系统免费照片采集小程序采集上传。
(五)参加2024年下半年笔试考试的考生不用重新注册,其他考生在面试报名时,需重新进行注册和填报个人信息,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的面试报名资格。
(六)考生忘记注册密码,如考生手机号码未更换,可通过短信获取密码;如手机号码已更换,可联系报名网站的在线客服,请求协助。
(七)更多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相关信息,敬请关注“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广州市教育局官方网站(http://www.gzedu.gov.cn/gzsjyj/zgrz/list.shtml)和微信公众号(广州海珠教育),如有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020-89617235。
附件:
广州市海珠区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