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新疆科技学院专升本招生简章

2024年10月30日 15:55:03
来源:库课网校
浏览量:1327

  一、学校基本情况

  (一)学校代码(国标):13561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四)学校概况

  新疆科技学院是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管理,坐落在素有“塞外明珠·山水梨城”之称的新疆巴州库尔勒市。学校坚持“特色、开放、包容、求实、创新”办学理念,紧贴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人才需求,着力打造财经类、工科类、医学类“三大主干学科专业集群”,深化“优文科、扩工科、兴医科”建设,形成“工管结合、医管结合、医工结合”多学科交叉融合的特色学科专业布局。

  学校始建于2002年,建校20多年来,连续培养了18届本科毕业生,为新疆经济社会发展输送大批高素质人才。目前,全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1.54万人,教职工1055名,专任教师中教授62名,副教授46名,讲师298名;91.54%专任教师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学校有东、西两个校区,总占地面积2838.28亩,建筑面积56.37万平方米,其中:东校区位于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河路360号,占地面积1986.44亩,建筑面积20.92万平方米;西校区位于库尔勒市鸿雁新区北京路89号,占地面积851.84亩,建筑面积35.45万平方米。学校现已开设金融学、会计学、财务管理、工程审计、医疗保险、国际经济与贸易、旅游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税收学、电子商务、法学、新闻学、化学工程与工艺、纺织工程、轻化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安全、药学、护理学、康复治疗学、软件工程、医学信息工程、数字媒体技术、物联网工程、精细化工、非织造材料与工程、中药资源与开发、养老服务管理等29个本科专业(其中物联网工程、精细化工、非织造材料与工程、中药资源与开发、养老服务管理为2024年国家教育部审批通过的新设专业),涵盖经济学、管理学、工学、医学、文学、法学等6个学科门类,拥有会计学、财务管理2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金融学、人力资源管理2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金融学》《电子商务运营实践》《旅游线路设计与实践》《组织行为学》《新闻采访与写作》《基于课程整合的急性肺水肿虚拟仿真实验》等6个省级一流课程。继续教育有会计学、财务管理、金融学、人力资源管理、法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药学、康复治疗学、护理学等9个专业。学校积极推进教学科研平台建设,现有“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所”“文化润疆研究中心”“功能纤维材料研究中心”“马兰精神教育与研究中心”等平台和中心,其中“新商科与产教融合研究中心”获批培育自治区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数智化经济与管理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康养专业集群实验教学中心”获批自治区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学校设有会计学院、经济学院、工商管理学院、文化与传媒学院、化工与纺织工程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医学院、基础教学研究部、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教学研究部、继续教育学院等11个教学机构,设有17个党政管理及教辅机构。作为国家级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建设联盟骨干单位,已与政府、企业、行业、学校等180余家单位广泛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健全协同育人机制,不断提高师生实践能力。

  奋进新时代,阔步新征程。新疆科技学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立足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高水平应用技术型大学办学定位,推动内涵式高质量发展,办好人民满意大学,努力培养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所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数据截止时间2024年3月25日)

  二、招生计划

  2024年专升本招生计划,待教育部下达招生计划后公布,考生可通过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查询。

序号 专业 专业名称 计划数 其中含:专升本专项计划 学位授予门类
代码 (含免试)
1 8090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50 7 工学
2 100701 药学 40 6 理学
3 101005 康复治疗学 45 10
4 101101 护理学 45 10
5 120202 市场营销 150 15 管理学
6 120203k 会计学 150 21
7 120204 财务管理 150 21
8 120801 电子商务 50 7
9 120901k 旅游管理 220 31
10 总计 900 128  

  (最终计划以教育厅计划主管部门下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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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培养方式

  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以下简称专升本)被录取的考生统一转入普通本科三年级,基本学制一般为2年。按学校制定的人才培养方案以及全日制本科教学要求组织教学,日常教学管理与学生管理工作由培养各二级学院负责。

  四、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1.具有新疆(含兵团)高校正式学籍的2024年普通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生;

  2.获得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职(专科)学历(含应届毕业生),在新疆(含兵团)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

  (二)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

  2.思想政治素质良好,高职(专科)学习期间考试无作弊行为,报考前无未解除的纪律处分记录;

  3.修完高职(专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且成绩合格;

  4.2024年8月底前可取得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5.身体健康,符合招生专业体检要求。

  五、投档录取

  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划定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根据“成绩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照平行志愿规则投档录取。

  六、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执行如下:

  学费收取标准:市场营销、会计学、财务管理、旅游管理等4个专业学费3200元·生/学年;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商务等2个专业学费3500元·生/学年;护理学、药学、康复治疗学等3个专业学费4000元·生/学年。

  住宿费收取标准:6人间800元·生/学年。

  七、入学报到及学籍管理

  (一)被录取的专升本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准考证和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原件按规定时间报到注册,报到时不能提供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的,取消入学资格;

  (二)因故不能按期报到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学校将不予为其注册学籍;

  (三)学校在学生入校报到后3个月内,按照有关规定对学生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不予学籍注册,情节严重的,学校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按学校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四)经正式录取的普通专升本考生,编入我校相应本科专业三年级学习;

  (五)专升本学生进入我校学习后,不得转专业。

  八、毕业证书颁发与学位授予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者准予毕业,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

  九、其他事宜

  (一)本简章仅适用于本校2024年专升本招生工作;

  (二)学校不委托任何其他机构和个人办理本校专升本招生相关事宜。对假借新疆科技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三)本简章解释权属新疆科技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

  (四)本简章自公布之日开始施行。新疆科技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与本简章不一致时,以本简章为准。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新疆科技学院专升本招生录取地址:

  东校区: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河路360号

  西校区: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市北京路89号

  新疆科技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老师

  咨询电话:0996-8663107、8663108

  招生监督电话:0996-8612388

  邮政编码:8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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