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下半年陕西西安碑林区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21年10月15日 09:16:27
来源: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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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及其实施办法、《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及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关规定,西安市碑林区教育局现将2021年下半年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户籍在碑林区的社会人员和持有碑林区居住证的社会人员,以及驻碑林区全日制高校在读研究生。

  在我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我区申请认定初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我区申请认定初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

  (提醒:国考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全国通用,三年内有效。为了方便申请人,获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在读研究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在户籍地或者学籍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驻地现役人员可在部队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一)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取得相应学历。

  (1)申请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取得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申请语文、幼儿园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需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四)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印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持《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五)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体检标准按照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2019〕61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结论为合格。

  三、认定工作安排

  本次认定申请人按照“网上报名---体检---现场确认---领取证书”的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10月 21 日—10月 31 日,网上申报期间如有临时调整,以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通知为准。

  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按照网站提示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完成注册及实名验证后,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请务必详细准确,邮寄证书时将按照以上信息进行邮寄),并选择确认点(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选择碑林区教育局初中确认点,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选择碑林区教育局小学确认点,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选择碑林区教育局幼儿园确认点。)

  温馨提示:

  1.填写正确的身份信息,否则无法完成网报。

  2.信息输入过程中字符之间不能有空格,牢记或妥善保存密码,核对所填信息准确无误后提交。

  3.正确上传照片和个人承诺书。中国教师资格网启用新认定系统,目前尚不够稳定,系统生成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也偶有错漏,若出现承诺书和照片上传不正确的情况,将会影响审批后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生成。

  4.请申请人在网报成功后,务必预览系统生成的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打印一份再次进行检查。特别应检查:①照片是否为本人、是否清晰;②承诺书栏目是否完整、准确、清晰,主要检查是否按框线范围截取,上传是否平正,本人手写签名是否完整、时间是否齐全。若出现以上问题请重新上传并再次核对。

  5. 若申请人在网报时选择证书领取方式为邮寄,务必准确详细填写接收教师资格证书及认定申请表的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以方便联系沟通,确保证书及时准确送达。(中国邮政邮寄,邮费自付)

  (二)体检

  1.体检时间

  2021年10月22日——11月2日,周一至周五早上7:30—10:00(最终体检时间以预约系统设定时间为准)。

  2.体检医院安排

  西安市第一医院、西安市第九医院。

  3.体检标准

  2021年我区教师资格体检标准执行《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2019〕61号)的规定。

  5.体检范围

  已经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符合我区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人员。

  6.体检要求

  (1)2021年教师资格体检共安排两家医院,申请人可根据自身情况,就近选择体检医院中任何一家进行体检。

  (2)申请人体检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体检表(见附件)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参加体检,体检医院对申请人身份核实后,安排体检。

  (3)申请人在体检中要严格遵守体检医院有关规定,服从安排,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请人代检或者代他人体检,违者按违纪处理并不予认定教师资格证。

  (4)体检表双面打印到一张A4纸,一式一份,贴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白底照片(与教师资格网报上传照片同底版),如实填写既往病史以上内容,并确认签字。(体检表见附件1)

  (5)为避免体检人员集中,为申请人提供良好的体检环境,2021年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实行预约制度(具体预约方法见下),未预约的申请人医院将无法安排。

  (6)申请人应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时间提前做好行程安排,并注意行程安全,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

  (7)为方便申请人,保障体检工作有序开展,申请人体检结束后,体检表由体检医院统一汇总,于规定时间内报我局人事科,申请人可在体检预约系统中查看体检结果。

  (8)建议申请人在网报成功后再预约体检,若先行体检,请申请人确保网报成功。

  (9)疫情防控期间,体检前一晚上需确认查看西安一码通,体检人员必须是西安一码通绿码,体温正常,体检时请佩戴口罩,携带身份证分散自行前来,严禁聚堆结伴,黄码红码一律不能参加体检。

  7.体检预约系统说明

  2021年下半年申请教师资格证认定的申请人通过“教师资格认定体检预约系统”提交体检预约、查询预约状态、下载体检表、查看体检须知、查看医院信息等。具体如下:

  (1)访问预约平台

  申请人微信搜索公众号“西安市碑林区教育局”或扫描二维码,关注公众号“西安市碑林区教育局”,进入公众号后点击“教师资格”->“体检预约”,进行注册及体检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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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预约平台注册

  申请人用自己的手机号注册。申请人填写手机号后,点击发送验证码,平台下发验证码到注册的手机号,申请人在平台填写接收到的验证码,并设置登陆密码即可注册完成。

  提示:①为确保体检工作顺利开展,申请人在注册时,务必如实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并确保正确填写。

  ②提交体检预约申请后,基本信息不可修改,若要修改,只能撤销预约后再行修改。

  ③验证码接收可能有数分钟延时,若仍未收到可再次点击发送验证码按钮。

  ④一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个用户。

  (3)预约平台登录

  申请人注册完成后,可在平台登录页面,输入手机号、密码登陆系统。

  (4)体检预约时间

  2021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证体检预约系统定于10月19日上午9点—11月1日下午5点开放。

  ①申请人在每日下午五点前,可预约体检。(具体以系统设定为准)。

  ②若要撤销预约,必须在体检预约日期前一天的下午5点前操作。

  ③因故不能如期体检,也未按期撤销预约,则视为爽约。每个申请人最多可撤销2次或爽约1次,超过次数,申请人将不可通过平台预约,请申请人务必按约体检。

  ④每日下午6点至次日上午6点为系统维护时间,期间可能出现因系统维护而无法访问的情况,可稍后重试,请知悉。

  提示:请大家尽早安排体检时间,错峰体检。具体体检预约的时间及相关操作以预约系统设定为准。预约过程中,若遇技术问题,可联系预约平台登录页下方预留的技术支持电话。

  (5)体检状态查询

  申请人可在“教师资格认定体检预约”系统中,查询体检状态,成功预约后,申请人可以查到自己预约的医院、体检时间。体检完成且医院上传体检结论后,申请人可以查询自己的体检结果。

  (6)体检须知

  申请人在体检前务必仔细阅读体检须知,做好体检前的准备工作,若对体检工作仍有疑问,可联系预约的体检医院。

  (三)申请人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对象

  符合碑林区认定条件、已经完成网上申报、并在我区指定医院完成体检、且本次体检合格的申请人。

  2.现场确认时间

  2021年11月16日--11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3.现场确认地点

  西安市碑林区少年宫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三学街3号

  乘车路线:市内乘坐公交258路,40路,216路,221路,402路,800路,910路,14路,23路,208路,222路,309路至文昌门公交站下车向北步行进入文昌门里即到。

  4.现场确认应提交的资料

  (1)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与网报上传照片同底版,照片背面写明姓名、申请教师资格种类、学科及身份证号);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

  (3)户籍材料、居住证或学生证等;

  ①户籍在碑林区的申请人,需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

  ②非西安市碑林区户籍的申请人,需提交有效的碑林区居住证原件;

  ③碑林区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需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④在我区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提交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4)学历证书

  ①学历信息经过电子信息比对通过的可不提交。

  ②港澳台学历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外学历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带有电子签章的认证书)。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①普通话等级证书经过电子信息比对通过的可不提交。

  ②认定系统无法比对的语言文字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需现场审查《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特别提示:所有原件审核完毕之后返还申请人。

  5.现场确认预约

  2021年碑林区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的申请人,请在西安市碑林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号上进行预约。

  (1)2021年申请在西安市碑林区教育局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按照疫情防控的需要,为避免现场拥挤,为申请人提供良好的认定环境,2021年教师资格现场确认实行预约。2021年11月13日上午9:00开始预约,请申请人至少在申请现场确认的前一天预约。

  (2)申请人可使用体检预约登录账号、密码登录西安市碑林区教育局现场确认预约系统,无需重新注册。

  (3)确认预约具体方法为:微信搜索公众号“西安市碑林区教育局”或扫描二维码,关注公众号“西安市碑林区教育局”,进入公众号后点击“教师资格”->“确认预约”,进行确认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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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示:请大家合理安排现场确认时间,避免拥挤,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请申请人务必戴好口罩,持一码通绿码进入确认现场。

  (4)预约成功后,请申请人按照预约时间前往认定预约地点,凭确认预约系统中的“入场凭证”及身份证进行确认。

  (四)证书发放

  2021年教师资格证书发放工作按照申请人意愿,实行邮寄送达、现场发放两种方式进行。

  1.碑林区教育局2021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将于现场确认结束后2周左右通过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政府官网(网址http://www.beilin.gov.cn)进行公示,申请人也可在申报系统中查看证书编号,同时公示2021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证书集中发放时间和地点。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规定:信件和其他具有信件性质的物品的寄递业务,由邮政企业专营。邮政专营权是法律赋予邮政部门的特殊权限,受国家法律保护。快递企业不得经营由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寄递业务,不得寄递国家机关公文。2021年教师资格证书寄递业务由中国邮政负责。

  3.已经在网报系统中申请邮寄的申请人,请务必在系统中再次核实邮寄地址,确保及时准确接收证书。由于邮寄地址不准确造成证书不能送达的情况,由申请人承担责任。

  4.教师资格证书邮寄实行到付,申请人在领取邮件时支付邮寄费用,中国邮政EMS快递资费标准由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制定,经国家邮政局审核,物价局批准实施。

  公告未尽事宜可拨打碑林区教育局人事科电话:87516438。

  附件:

  附件1 《陕西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docx

  附件2 体检事项温馨提示.docx

  附件3 各体检医院联系方式.docx

    西安市碑林区教育局

  2021年10月14日

  来源:http://www.beilin.gov.cn/xwzx/tzgg/61678afff8fd1c0bdc5938b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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