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黑龙江哈尔滨平房区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

2021年09月14日 10:00:02
来源:哈尔滨市平房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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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国家、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要求,平房区将面向社会开展2021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和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有平房区户籍、居住证(在有效期内),全日制在读研究生,或驻黑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港澳台居民在平房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政策,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中的有关规定执行,除专门规定外,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凡是符合上述认定范围人员请加QQ群平房区2021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群,群号717162371,进群后请将昵称改为姓名加手机号码,否则删除。)

  二、认定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2.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条件;

  3.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参加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获得有效期内《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

  4.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取得相应等级证书(申请语文学科普通话等级要求为二级甲等及以上);

  5.平房区教育局指定的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

  三、认定范围

  申请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户籍、居住地、在校研究生就读学校、部队驻地在平房区辖区内,可在平房区教育局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或部队驻地的市(地)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四、认定程序

  (一)网上申请程序

  1. 申请人请于2021年9月15日至9月27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根据提示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请报名。

  2.中国教师资格网上传照片和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照片统一 使用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上传格式JPG/JPEG格式,不大于190K)。

  3.申请人网上报名时要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规定,严格按照网络提示,谨慎输入和选择信息,尤其对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身份证号、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等项目要详细核对,选择任教学科时,必须要选择到最里层的子目录完成填报。申请人申报信息提交成功后生成的报名号和所填报的个人信息是修改报名信息及现场确认的重要依据。

  (二)现场确认程序

  1.现场确认时间:

  2021年9月28日—2021年10月30日之间;工作日上午:8:30--11:00 下午:13:30--16:00(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现场确认地点:

  哈尔滨市平房区教育局人事科306室(平房区龙滨路21号)

  3.准备材料:

  ①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或临时居住证(需在有效期内);港澳台申请人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②学历证书原件(经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可不提交);

  ③《个人承诺书》(申请人在网上申报界面下载打印、本人签名拍照后,在填写申报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

  ④由平房区教育局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表(体检表粘贴照片要与本人网报照片一致,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⑤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申请人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经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可不提交);

  ⑥《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经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可不提交);

  ⑦在平房区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以研究生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全日制研究生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驻黑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当提供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应明示申请人属于该驻黑部队。

  ⑧本人1寸白色背景免冠照片1张(与申请表同底板照片),并在照片后标注姓名及身份证后4位及申报的级别学科(例:初中 数学)。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学历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国考合格证明经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不需要再提交纸质材料。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需在现场确认环节提交原件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凡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须提供准确无误的所有个人信息,并保证符合国家《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中教师资格认定类别、认定条件等相关政策规定,不得提供不实或虚假信息。因提供虚假或不实个人信息造成本人教师资格申请不能认定的,由申请人承担全部责任,并依据个人诚信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另外,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请加“2021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群”(QQ群),群号717162371,相关材料下载及今后工作的通知、要求等均在群中发布。

  (三)颁发证书

  领取教师资格证的日期以平房区教师资格QQ群平房区2021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群中通知发布的日期为准,领取教师资格证书需携带本人身份证。

  五、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采取错时错峰等方式,合理安排时间,安全有序推进认定工作。

  申请人须严格按照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六、相关政策要求

  (一)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要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居住证按照平房区教育局公布日期到教育局指定的地点领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要装入本人人事档案(是否可邮寄按最后通止为准)。

  (二)申请人网报后牢记自己的报名号,现场确认时需出示报名号。本人递交的体检报告右上角用铅笔注明报名号,并按要求粘贴与网报相同的白底免冠一寸证件照。

  (三)2021年秋季平房区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关通知在QQ群中发布,请申请人关注并及时查询,如不及时查询,出现一切问题,后果自负。(申请人加群后将自己的名字统一改为姓名加电话号码,否则删除)。

  (四)相关文件申请认定人通过QQ群文件共享自行下载。

  联系电话:0451—86801623 手提电话:13936176346

  哈尔滨市平房区教育局

  2021年9月13日

  来源:http://www.hrbpf.gov.cn/art/2021/9/13/art_26700_11756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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