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西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21年04月21日 10:11:16
来源: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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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做好2021年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流程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2021年4月19日—5月19日

       第二阶段:2021年6月11日—6月25日

       2.网报对象:(1)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赣州职业技术学院符合认定条件的应届毕业生;(2)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符合认定条件的社会人员。

       注意事项: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实名注册进行申报。

       2.申请人网上报名要认真阅读注意事项和《个人承诺书》,严格遵守诚信承诺,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因信息填报不准确致使无法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网上报名完成后,申请人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在现场确认阶段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所有报名信息以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网上核验及申请人现场确认时提供的真实材料为准,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核后方可完成申请。

       3.申请人在报名系统中上传的电子照片,应是本人近期彩色白底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4.申请人网上报名时,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资料下载”栏目或网报页面下载《个人承诺书》,并用A4白纸打印。本人在个人承诺书“承诺人”栏用正楷字体签名后拍照上传;上传时应确保图片里的文字内容朝上、整体清晰。个人承诺书将以图片方式嵌入到申请人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申请人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二)现场确认

       1.时间:2021年6月28日—7月2日工作时间(上午:8:30 --12:00,下午:14:30 --17:30);

       2.现场确认地点: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楼3楼3201办公室;

       3.联系电话:0797-8375125,0797-8375800,联系人:陈老师、周老师、韩老师。

      (三)体检

       体检时间及地点将在现场确认时通知。

       (四)领取教师资格证

       认定工作完成后,将依据审核情况作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领取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请关注微信公众号“赣州经开区社会事务管理”相关通知)。

        二、认定范围

       (一)身份条件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区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学教师资格:

      1.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户籍人员;

       2.持有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区外户籍人员;

       3.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

       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5.驻区部队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思想品德条件

       申请人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学历条件

       1.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以上所指的学历应是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持港澳台学历和国(境)外学历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申请人应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参加教育部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段和学科应与标注的学段和学科一致。

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取得就读学校颁发在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2.申请人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对外汉语和小学全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并取得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3.申请人应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申请人应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经我局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五)暂不受理下列人员认定教师资格的申请

       1.有违法犯罪记录人员;

       2.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要求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者。

        三、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由他人替代报名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申请人只有填报真实个人信息方可通过上述信息的核验。

      (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与体检、现场审核提交的照片同底,并符合要求,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更多中小教师资格申请认定相关信息,敬请关注“中国教师资格网”和“赣州经开区社会事务管理”微信公众号。如有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0797-8375125、0797-8375800。

       附件:1.认定操作手册

                  2.赣州经开区2021年教师资格认定报名信息登记表

                  3.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

                  4.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2021年4月16日

来源:http://gzjkq.ganzhou.gov.cn/jkqxxgk/c110319/202104/35401d5ba7c7482f8f9323ea0cac612f.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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