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内蒙古呼伦贝尔满洲里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教师公告(20人)

2021年04月06日 14:10:04
来源:内蒙古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
浏览量:3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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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呼伦贝尔党委、政府及满洲里市市委、政府关于全面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工作安排,满足满洲里市教育系统各学校教育事业发展需求,根据《2021年满洲里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教师工作方案》要求,决定面向自治区内部分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开展校园招聘工作,用以引进满洲里市教育系统各学校所需优秀教师,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及计划

  采取“走出去”方式,深入区内部分高等院校开展校园招聘。招聘范围为内蒙古师范大学、内蒙古民族大学、内蒙古科技大学、呼伦贝尔大学四所学校。招聘工作按内蒙古师范大学、内蒙古民族大学、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师范学院、呼伦贝尔大学各学校校园招聘时间顺次进行,在未招满计划名额前提下,继续依次组织招聘。此次计划招聘中小学教师共计20人,其中满洲里大学满洲里学院附属中学8人,满洲里市第七中学5人,满洲里市第十二学校5人,满洲里市第三中学1人,满洲里市第六学校1人。具体专业及要求详见《满洲里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教师专业要求及岗位设置表》。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1.区内综合类院校2021年应届、2019、2020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具体情况详见岗位设置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具有《岗位需求表》所规定的专业、学历及其他资格条件;符合研究生报考条件的,同时执行教研厅函〔2019〕1号文件精神,自2017年起入学,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且具有学位、学历证书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与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4.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应在2021年7月底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凡是截至到2021年7月底前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5.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7月底前取得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

  6.报考人员年龄需在35周岁及以下(1985年3月25日以后出生),以上起止时间均以实际报名开始之日为准。

  7.蒙汉兼通岗位要求会说会写并熟练运用蒙古语言文字且能熟练运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

  (三)下列人员不得申报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本科、研究生(不含2021年应届毕业生);

  3.在相关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及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情形。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简章》、《职位表》等信息通过满洲里市人才网、以及各相关高校网站进行发布。

  (二)招聘时间、地点

  区内院校:内蒙古师范大学、内蒙古民族大学、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师范学院、呼伦贝尔学院。

  (具体日程安排以实际发布的简章或通知为准)

  (三)报名

  申报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并提供以下资料:

  1.《2021年满洲里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需2寸免冠照片2张);

  2.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携带本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及成绩单;

  3.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需出具所在学校院<系>和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等部门提供思想品德和政治表现符合毕业要求的证明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5.个人荣誉和社会实践经验等相关材料及复印件;

  6.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应聘人员须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参加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7.高中或大学阶段接受蒙古语授课材料;

  8.报名期间,咨询电话见岗位表中政策咨询电话;

  9.每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自高中起学习经历(上学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专业),否则不予审查通过。

  报名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仔细对照个人是否符合应聘条件,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四)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工作在报名现场进行,由用人单位组成资审组,负责资格审核具体事宜,由招聘工作组进行复核。报名者须随时保持通信畅通,因报名者个人原因未能及时联系错过考试通知的,责任自负。

  (五)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面试和试讲两种方式进行。

  招聘计划数与资格审核通过人数达到1:3以上的岗位,先进行面试,面试合格者,进入试讲环节。招聘计划数与资格审核通过人数未达到1:3(含1:3)的岗位,报名人员直接进入试讲环节。

  1.面试、试讲的时间及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2.面试结束后,原则上按招聘计划数与进入试讲人数1:3比例确定试讲人员。若面试环节结束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且只递补一次。

  3.试讲成绩须达到最低分数线(最低分数线满洲里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引进优秀师资工作领导小组提前议定)。低于最低分数线的,不进入体检、考察、公示、聘用以及相应的递补环节。

  4.面试成绩、试讲成绩当场公布。

  (六)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面试成绩×30%+试讲成绩×70%。

  (七)总成绩公布

  招聘工作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岗位名额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试讲成绩高者入围)。 如有考生放弃,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且只递补一次。

  (八)考察与体检

  1.考察。按照《满洲里市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试行)》(满党办发〔2019〕44号)要求,市教育局对审定合格的拟引进人选进行政审。考生因档案问题、违纪违法行为受到相关处分的取消聘用资格;因不能提供个人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

  2.体检。体检由人社部门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内蒙古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对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体检的、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或者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进行复检。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

  人社部门对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期满无异议后,提交市委编委会研究纳入编制管理事宜。

  五、聘用

  引进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规定进行管理,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在合同约定服务期内不得脱产考研、不得离开教育一线及调离满洲里市教育系统。

  六、应聘人员特别须知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维护广大应聘人员身体健康,确保人才引进工作顺利进行,请各位应聘人员注意以下事项。

  (一)请应聘人员如非必要尽量不要外出、减少出行、集聚等有传染风险的活动,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二)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有关通知、通告、公告等,并严格按要求执行。

  (三)请应聘人员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资格审核、试讲等工作。对因不符合健康要求或疫情防控要求而导致不能参加考试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四)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1年满洲里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引进优质师资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满洲里市人才网及相关校园网站发布相关公告,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

  七、纪律和监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由驻满洲里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和市教育局纪工委进行全程监督。

  (二)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不论成绩高低,立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监督举报电话:0470-6262075

  八、本公告由满洲里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21年满洲里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表.xls

附件2:校园招聘岗位需求表(3.25-1修改).xls

附件3:各学校简介.docx

  来源:http://jy.imnu.edu.cn/info/1009/2018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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