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西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专升本实施细则

2024年03月22日 09:26:38
来源:库课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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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全区普通专升本招生 工作的通知》(桂教高教〔2024〕14号)文件有关精神,决定开 展我校2024年应届高职毕业生选拔升入普通本科院校学习(以 下简称“专升本”)的工作。为确保该项工作平稳有序进行,体 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成立学校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2024年广西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专升本工作领导小 组,领导小组由学校分管教学副校长担任组长,教务处处长担任 副组长,二级学院院长及教务处分管负责人担任小组成员。领导

  小组领导、组织、指导学校2024年专升本工作。

  组长:刘绍英

  副组长:邓明学

  成员:黄河、邓艳、冯韬、李敏

  二、 选拔对象

  (一)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按政策录取的我区普通高校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培养学生)。

  (二)完成高职高专学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包括我区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高专毕业生及在校生(含新生)在我区应征入伍并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区外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高专毕业生及在校生(含新生)在我区应征入伍并退役的大学生士兵。

  三 、选拔条件

  (一)应届毕业生选拔条件。

  1.基本素质。政治表现和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较好的专业素质。

  2.学习成绩。在校学习期间已修完高职高专教学计划(最后 一个学期除外)规定的课程并且考试(查)成绩合格,所有考试 (查)科目平均成绩排名(成绩按四舍五入的原则保留2位小数) 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的前60%。如推荐升入的本科高校对学生英语和计算机能力有具体要求的,详见各本科高校的招生计划。

  3.优先选拔条件。在满足基本素质和学习成绩要求的情况下, 入选世界技能大赛集训队队员的学生,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 技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广西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 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和广西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获 自治区级一等奖(金牌)或国家级三等奖(铜牌)及以上奖项的 学生,参加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含原中国国际“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及我区选拔赛,获区赛金奖及以上奖项项 目团队排名前5的学生,获得自治区级“优秀毕业生”“三好学 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称号的学生,不占下达计划指 标直接升本。在同等条件下,获得上述相关比赛其他奖项或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荣誉称号的学生优先选拔。

  4.在校学习期间受到纪律处分尚未解除的,不予选拔。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选拔条件。

  1.基本素质。政治表现和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较好的专业素质。

  2.遵纪守法。高职高专学习期间没有受到纪律处分或处分已 解除,服役期间没有受到部队的相关处分,退役后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

  3.学历要求。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层次毕业(含2024 年应届毕业)。具有普通高等本科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本科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不能报考。

  4.其他要求。2022年以来已被我区退役大学生士兵普通专升本综合考查招生录取的人员不能报考。

  四、选拔的方式及比例

  (一)应届毕业生选拔方式及比例。

  1.选拔方式。按照择优录取、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学 生在校期间(除最后一个学期外)所有考试(查)科目平均成绩 (不得按学校综合测评的成绩)排名的先后顺序,在学生自愿报 名的基础上进行选拔。成绩排名的范围为同年级同专业全部学生。 若有意愿升本且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存在所有考试(查)科目平均成绩排名一致的情况时,则按照以下情况依次优先选拔:

  ①在同等条件下,所有考试(查)科目成绩的总分高的学生

  优先选拔;

  ②在同等条件下,不占下达计划指标直接升本的学生优先选拔;

  ③在同等条件下,获得不占下达计划指标直接升本相关比赛奖项数量多的和奖项等级高的学生优先选拔;

  ④在同等条件下,获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荣誉称号奖项数量多的学生优先选拔;

  ⑤在同等条件下,获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荣誉称号奖项数量多的学生优先选拔;

  ⑥在同等条件下,专业核心课平均成绩分数高的学生优先选拔;

  ⑦在同等条件下,专业基础课平均成绩分数高的学生优先选拔;

  ⑧在同等条件下,英语等级证书的等级和分数高的学生优先选拔;

  ⑨在同等条件下,计算机等级证书的等级和分数高的学生优先选拔。

  同一专业分不同专业方向,因教学计划、课程安排、人才培 养方案存在较大差异的,可按不同的专业进行选拔。排名在前的 学生因个人原因放弃升入本科学习的,须提交本人签名确认的证 明材料,其他学生方可依次递补,证明材料由生源学校存档备查。

  递补的学生,必须符合普通专升本选拔条件,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未报名也未提交放弃升本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占 下达计划指标直接升本学生必须与按比例推荐的学生一起按成绩排名推荐。

  2.选拔比例。选拔升入本科学习的学生占所在二级学院同年 级、同专业毕业班学生总人数的比例不超过20%。通过扩招就读 高职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含新型 职业农民)等群体,基层农技人员和企业员工等在岗群体以及符 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且选择半工半读培养方式的2024届毕业生,选拔指标不可用于其他学生。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方式。

  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参加本科高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 技能综合考查(以下简称综合考查),由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具体要求由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另行下文通知。

  区内普通高校在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若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 专业学生前60%,有直接选拔升本资格。其中区内应征入伍的, 也可以报名参加综合考查,但报名前须签署放弃直接选拔升本资格承诺书。

  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报名参加综合考查, 通过资格审查后由本科高校直接录取。其中区内普通高校在校退 役大学生士兵也可选择通过所在高校直接选拔升本,但须签署放弃另外一种升本方式的承诺书。

  五、 选拔工作程序

  (一)制定实施细则。3月15日前,教务处结合学校实际 情况制定《广西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普通专升本工作实施 细则》,提出具体的选拔要求和选拔工作程序,并以正式公文形 式报送自治区教育厅(加盖学校公章扫描上传至专升本系统),经自治区教育厅审核通过后向全体学生公布。

  (二)收录有关数据。3月22日前,将我校2024届应届毕业生总数和分专业毕业生数录入专升本系统报自治区教育厅。

  (三)确定合作高校。3月25日前,联系相关本科院校, 确定合作本科学校和对口专业;签署对口招录协议并扫描录入系 统备查。确定合作高校并签订合作协议后,教务处、各二级学院公布有关本科院校录取专业、收费标准、接收人数等相关信息。

  (四)退役大学生士兵确定升本方式。3 月28 日前,退役 大学生士兵确定升本方式,各二级学院组织退役大学生士兵确定 升本方式,并填写附件3提交至教务处。教务处于3月31 日前录入系统上报教育厅。

  ( 五 ) 4 月 5 日前,各二级学院根据各专业(方向)应届毕 业生已学考试(查)课程平均成绩排名,确定各专业(方向)升 本范围(排在前60%的学生),同时要根据选拔条件中的优先条 件,筛选本二级学院满足不占下达计划指标直接生本条件的学生 名单,在二级学院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教务处,由教务 处统一公示全体学生成绩排名、公示不占指标学生名单,公示的信息保留至当年年底。

  ( 六 ) 4月9日前 ,各二级学院组织有意愿且符合选拔条件的学生进行报名工作,并准备相关申请材料,包括:

  1.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毕业生选拔升入本科学习学生推荐表》(附件1)纸质推荐表一式二份;

  2.身份证复印件、计算机及英语等资格、获奖证书(只需提交符合优先选拔条件的奖状)的纸质版复印件一式二份;

  3.成绩排名在专业前60%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选择以推荐选拔 方式升本的,还需要提交在校期间入伍证明(入伍通知书)、退伍证明、在部队期间的立功证明等材料的纸质版复印件一式二份;

  4.为保证2024年专升本工作顺利完成,报名参加专升本选 拔的学生要签署《诚信承诺书》(附件7),与纸质版推荐表一并交至教务处存档;

  5.排名在前的学生因个人原因放弃升入本科学习的,须有本 人签名的证明材料(附件6),其他学生方可依次递补,递补的学 生必须符合选拔条件,并在系统开放时间内完成报名,系统关闭后不可补报。

  各二级学院必须按选拔条件进行严格审查,所有证书、证件 必须有专人进行审核(要求在复印件右下角注明“原件已核”及 审核人签章,同时加盖二级学院公章),对学生姓名、民族信息、 政治面貌、身份证号、电话号码、照片等重要信息必须认真核对, 确保纸质版与专升本系统内的个人信息准确无误(注意:专升本报名系统内需上传学生本人的毕业证照片,纸质版推荐表上的个人证件照必须与报名系统内的照片一致)。

  各二级学院审核推荐表(附件1)信息后,填写推荐意见,将所有材料报教务处汇总审批。

  (七)4月17日前,教务处将学院推荐选拔升入本科学习 的学生名单在学院官网和校内张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学院官网上公示的信息保留至当年年底。

  (八)4月19日前, 经公示无异议后,教务处将推荐选拔 升入本科学习的学生有关材料报送本科高校和教育厅,报送材料 主要包括:学校公文1份,学校审核通过的《广西壮族自治区高 等学校高职高专毕业生选拔升入本科学习学生推荐表》(附件1)、 高等学校各科考试平均成绩排名同年级同专业学生名单一览表 (附件2)、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毕业生选拔升入 本科学习学生汇总表(附件4)、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毕业生选拔升入本科学习推荐情况统计表(附件5)。

  以上时间节点,均可能因本科院校计划下达时间及退役大学 生士兵综合考查工作文件下发时间发生变动。如时间有变动,以教务处通知为准。

  六、 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部门、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毕业 生专升本工作,加强沟通对接,强化责任担当,保质保量完成普 通专升本工作任务。选拔过程中,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普通专升本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进行选拔,严防弄虚作假。如有违反规定选拔录取的学生, 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追究有关部门的责任。

  (二)严格落实信息公开。教务处及各二级学院要严格按照 要求,统一公开实施细则、全体应届毕业生成绩及排名、不占下 达计划指标直接升本学生名单、推荐选拔升入本科学习的学生名单等信息。

  (三)严格信息管理。各二级学院在班级群及网站发布公示 各类涉及学生个人信息内容时,应严格遵循国家有关个人信息保 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坚持简洁、够用原则,只发布必要的个人信 息,不得发布身份证号、家庭住址、电话号码等敏感信息。如必 须发布,须对敏感信息进行脱敏处理,如采取技术措施部分遮挡 等。在报送涉及师生个人信息数据时,也要严格遵循国家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法规,保护学生个人隐私。

  (四)严格把关报送数据。各二级学院应安排专人负责“专 升本”的工作,按照要求认真准备好各种表格、材料,审核好学 生的推荐表及系统填报数据,确保填报材料的完整、准确无误。 同时,严禁学生在专升本报名结束后到本科学校报到注册前以任 何理由更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否则后果自负。

  七、其他事项

  (一)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高校继续学习后,按本科高校学生的学籍管理办法进行管理,毕业后颁发本科高校毕业证书,证书内容包含“在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起止 时间按升入本科实际时间填写。学制按升入的本科专业的学制填 写。学习期满且成绩合格的学生,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有关规定申请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二)各申报升本的毕业生要确保在报到前获得毕业资格, 本科高校将对普通专升本新生开展前置学历资格复核,对入学前 仍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学生自动取消入学资格。同时,本科院 校会对学生录取通知书、录取名册、毕业生纸质档案、电子档案、 身份证和新生本人进行“六对照”,认真核验学生照片、姓名、 身份证号等关键信息,杜绝冒名顶替等违规违法行为,充分利用 现代信息技大手段,建立“身份证识别+人脸识别”信息对比系 统,严格对比新生姓名、身份证和人像信息,确保新生入学环节“实名实人”。

  本细则如有变化,以自治区教育厅新规定为准,选拔工作细 则及相关事宜由教务处解释。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联系。联系人及电话:赵学孔,0771-2226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