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程学院2024年"专转本"招生简章

2024年01月10日 09:44:33
来源:库课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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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工程学院是江苏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具有本科学生的教育培养资格及相应的学位授予权,是一所源于机械、电力、核工业等行业,传承百年、工学为主,经济学、管理学、文学、法学、艺术学、理学等学科专业协调发展的高等工程应用型本科院校。

  学校位于虎踞龙盘、钟灵毓秀的六朝古都南京,占地面积3000余亩,坐拥天印湖景、统览方山风光,校舍建筑面积约80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24亿多元,教学仪器设备资产总值近4.63亿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1.6万多元,在全国高校中名列前茅。

  学校设有73个本科专业,其中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1个,国家级特色专业3个,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业8个,国家级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专业6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2个,机械、电气类专业为教育部首批CDIO工程教育模式改革试点专业;获批江苏省高校一流专业建设点14个,产教融合型品牌专业建设点3个,产教融合重点基地1个,江苏省课程思政示范专业1个。学校现有3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7个“十四五”重点学科,工程学、材料科学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

  学校现有教职工21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600余人,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占比50%以上。全日制在校生2.6万余人,其中专业硕士研究生1200余人。

  学校秉承“学以致用”的办学理念,弘扬“知行统一、创业创新”的校园精神,形成了鲜明的“校企合作、产学研相融、注重实践”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先后获9项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和江苏省教学成果特等奖,人才培养能力持续增强;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就业竞争力、职业发展潜力不断彰显,得到社会和用人单位的广泛肯定,毕业生就业率稳定在95%以上,就业质量处于同类高校前列。

  经江苏省教育厅批准,南京工程学院(招生代码1114)2024年面向全省招收“专转本”学生100人(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各专业招生计划及报考要求如下:

  一、招生计划

 

专业代号

专业大类

专业名称

招生类别

计划批次

计划数

收费标准

(元/生•年)

01

电子信息专业大类

电子信息工程

理工

普通类

30

5800

02

计算机专业大类

软件工程

理工

普通类

27

5800

03

管理专业大类

市场营销

理工

普通类

38

5200

81

电子信息专业大类

电子信息工程

理工

贫困专项

5

5800

  注:最终招生计划以江苏省教育厅公布数据为准。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另行安排。

  二、报考要求

  1、招生对象: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经省招生部门按规定程序正式录取的,在本省各类普通高校的专科三年级在籍学生,以及经有关单位审核后可参加“专转本”录取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2、报名条件:

  (1)思想品德较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修完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能正常毕业;

  (3)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及以上证书(江苏省高等学校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及以上证书视同符合)。

  3、考生报名资格由生源学校根据报考条件、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审核。

  三、招生录取

  1、除经有关单位审核通过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外,其他考生均须参加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专转本”考试。

  2、退役大学生士兵职业技能综合考察实施方案另行规定。

  3、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省教育厅核定的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从符合报名条件,且达到江苏省教育厅划定的录取控制线上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投档原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四、培养与收费

  1、“专转本”学生按专业组建新的班级教学,并统一编入本科三年级学习,学制为两年。

  2、办学地点:南京工程学院(南京市江宁区弘景大道1号)。

  3、“专转本”新生凭专科毕业证书和我校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到我校办理入学手续。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专转本”学生,不予办理入学手续和学籍电子注册。

  4、“专转本”学生学费与我校同专业同年级学生实行相同标准。具体标准按照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印发的《关于公办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14〕136号 )标准执行:工科类专业为5800元/年•生,文科类专业为5200元/年•生;住宿费1200元/年•生。

  五、学籍管理与就业

  1、“专转本”学生不得转专业和转学。若要求返回原校或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学籍。

  2、“专转本”学生除国家和省有明确规定的,享受与我校同专业本科生同等待遇。“专转本”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者,颁发南京工程学院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内容按照国家规定填写。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南京工程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3、“专转本”学生毕业时,执行国家有关本科毕业生的就业政策。

  六、联系方式

  本科招生办公室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弘景大道1号

  邮编:211167

  咨询电话:025-86118008 ;86118009

  监督电话:025-86118333

  传真:025-86118600

  Email:zsb@njit.edu.cn

  学校网址:www.njit.edu.cn

  招生信息网址:zsb.nji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