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河南专升本宪法第一章考点梳理
考点1:宪法的概念与特征
(一)宪法的概念【选择】
宪法就是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集中体现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国家根本法。
(二)宪法的特征【选择】
1.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
(1) 在内容上,宪法规定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规定国家基本制度和根本任务。
(2) 在法律效力上,宪法的法律效力最高。体现在:
①宪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普通法是宪法的具体化。
②任何普通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的内容、原则和精神相违背,否则要被撤销和宣布无效。
③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全体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
(3)宪法在制定和修改程序上,比普通法律严格。
①制定和修改的机关往往是依法特别成立的,而非普通的立法机关。
②通过或批准宪法或者其修正案的程序,往往严于普通法律。
2.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
宪法的核心价值是保障公民权利,通过规范国家权力的运行,授予和限制国家的权力,达到保障公民权利的目的,是现代宪法的精髓。
宪法是民主事实法律化的基本形式
真题链接:
1.(2018·河南)《立法法》规定:“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关于这项规定的理解,正确的是( )
A.该条文中的两处“法律”仅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
B.宪法只能通过法律和行政法规等下位法才能发挥它的约束力
C.宪法的最高法律效力只是针对最高立法机关的立法活动而言的
D.任何普通法律都不得与宪法的原则、精神相抵触,相抵触者无效
【D】
考点2:宪法的分类
(一)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选择】
分类的依据:宪法是否具有宪法典。
1.成文宪法是指具有统一法典形式的宪法,有时也叫文书宪法或制定宪法。
2.不成文宪法指不具有统一的法典形式,而是散见于多种法律文书、宪法判例、宪法惯例的宪法。
(二)刚性宪法与柔性宪法【选择】
分类的依据:宪法有无严格的制定、修改机关和程序。
1.刚性宪法是指制定、修改的机关和程序不同于一般法律的宪法。
2.柔性宪法是指制定、修改的机关和程序与一般法律相同的宪法。英国即是典型。
真题链接:
1.(2017·河南)以宪法是否有严格的制定、修改程序为标准,宪法可以分为( )。
【刚性宪法和柔性宪法】
(三)钦定宪法、民定宪法、协定宪法
分类的依据:制定宪法的主体不同
1.钦定宪法指由君主或以君主名义制定和颁布的宪法。
2.民定宪法是指由民意机关或由全民公决制定的宪法。
3.协定宪法是由君主与国民或国民的代表机关协商制定的宪法,阶级妥协的产物。
考点3:宪法基本原则
(一)人民主权原则【单选】
即主权在民原则。人民主权是指国家中绝大多数人拥有国家的最高权力,国家的权力来源于人民,属于人民。
(二)基本人权原则【单选、填空】
即维护和保障人权,我国第一人权是生存权。2004年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宪法后,基本人权原则成为国家基本价值观。
(三)权力制约原则
权利制约原则是指国家权力的各部分之间相互监督、彼此牵制,从而保障公民权利。
在社会主义国家的宪法中,权力制约原则主要表现为监督原则。
(四)法治原则
法治是指统治阶级按照民主原则把国家事务法律化、制度化,并严格依法进行管理的一种方式。
法治思想的核心在于依法治理国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反对任何组织和个人享有法律之外的特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