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理工学院2021年专升本考生资格推荐方案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21]3号)和《齐鲁理工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要求,为确保高校推荐考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标准明确、程序规范、过程严格、结果公平,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成立工作小组
组 长:李 照
副组长:闫方亮 张 玲
成 员:高 阳 丁海玲 付海燕 路继洪 郑春姣
各学院院长、教学院长、学生院长
二、推荐人员范围
齐鲁理工学院2021届所有专科学生。
三、推荐(测评、获奖审定)时间范围
自学生入校起至2021年1月21日。
四、专升本学校推荐资格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获得学校推荐资格
1.在校期间的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不低于同年级、同专业的前 40%。同专业使用不同人才培养方案的,可按培养方案分类排序。
2.参加省级以上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或省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获三等奖以上的学生。由学生向生源高校提交申请和证明材料,教务处负责审定。
五、推荐资格审定流程及时间要求
(一)综合素质测评
1.学院推荐。各学院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确认学生各部分得分,并核算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并分专业(同一培养方案)汇总排序。
2.学校审定。学校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小组审定学院上报结果,将审定名单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具有报考资格的考生名单通过山东省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信息平台报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3.时间安排。
(二)技能大赛审核
1.1月25日-1月26日,学团工作部组织各学院辅导员通知学生高校推荐资格获得(技能大赛)的条件要求;
2.1月27日-29日,二级学院汇总学生申请和证明材料(证书、文件等扫描件)后报学团工作部;
2.2月3日前,教务处负责审定,确定推荐资格学生,上报学校考生资格推荐组。
4.2月4日前,学校审核符合高校推荐资格获得(技能大赛)的名单,确保准确无误后,上交信息报送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