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轻化工大学2023年专升本学生入学须知

2023年07月03日 09:13:12
来源:库课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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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轻化工大学2023年专升本学生入学须知指出入学报到时间2023年8月31日-9月1日(上午:8:50-12:00,下午:1:50-5:25)报到。入学时凭《录取通知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退役证》(退役士兵)、专科毕业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四川轻化工大学2023年专升本学生入学须知

  一、入学报到时间及地点:2023年8月31日-9月1日(上午:8:50-12:00,下午:1:50-5:25)报到。入学时凭《录取通知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退役证》(退役士兵)、专科毕业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二、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及党员材料审查要求:

  1.省外转入我校要开具纸质党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抬头写“中共四川轻化工大学委员会”,报到时请及时将介绍信和党员档案材料交所在学院党委:

  2.四川省内党组织关系转到我校,不开具纸质介绍信,直接通过网上系统(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转接组织关系。请各位同学登录四川轻化工大学党委组织部网页,在“最新公告”栏下载《四川轻化工大学学生党员组织关系归属查询表》,查看本人转入的具体党支部名称。网址链接如下:http://zzb.suse.edu.cn/p/0/StId=stappnewsix637285284353668080党员材料审查要求按《四川轻化工大学党员材料审查要求》执行。

  三、团组织关系转接

  (1)北京、福建、广东转到我校需开具纸质介绍信,介绍信抬头为:共青团四川轻化工大学委员会,去处为“某某学院”,报到时将介绍信和团籍档案交到所在学院团委,由各学院办理团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2)北京、福建、广东以外的学生转到我校,在报到入学后一个月内,由学生本人或学生所在学院团委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发起新入学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入申请,学生须将本人团员证、团籍档案交所在学院团委,由各学院办理团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四、户籍迁移:根据公安机关户口关系属地管理原则和新生户口的自愿迁移原则,跨校专升本学生入学时可将户口保留在原籍,或迁移到学校。迁入地址为: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汇兴路519号。

  五、档案转寄:“专升本”学生档案由专科学校统一打包后,并于2023年9月30日以前邮寄到四川轻化工大学档案馆马团业老师收。(地址:四川省自贡市汇兴路519号,电话:0813-5505561\0813-5505261快递发EMS)

  六、健康体检:体检应在入学报到前一个月内完成,自行前往具备资质(县级及以上)的医疗机构体检。报到时,提供加盖医疗机构公章的个人体检报告单,报告单内容应包括要求体检项目的客观结果、对体检结果的综合评价以及健康指导建议,报告单在报到时交学院。体检项目主要为结核病筛查:肺结核可疑症状、结核菌素皮肤试验、DR胸片检查:内外科、五官科及形态机能检查。处于强化治疗期、PPD强阳性学生报到前务必在教务处办理保留入学资格,在治疗期结束后凭当地结防、疾控机构康复证明于次年9月到学校教务处办理恢复入学资格。

  七、交费标准

  1、学费:美术学:10000元/年;音乐表演:10000元/年;艺术设计类:6000元/年:音乐学:8000元/年;建筑类:4100元/年;体育类:3700元/年;理工类:4100元/年;文、法、财、史、哲、管理类:3700元/年。另需缴纳补修16学分的学费(到校后办理修读手续,按相应专业的学分学费标准缴纳)。

  2、住宿费:900-1200元/年,根据学生到校后学院安排住宿的具体情况确定实际收费金额。

  3、教材费:到指定地点自主购买。

  4、大学生在校期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照当地当年医保政策执行。

  5、平安保险费:自愿原则,100元/人/年,两年一次性收取,共200元/人。(凭报到单到指定地点办理参保手续)

  6、体检档案:学生报到时将体检档案交到学生所在学院,再由学院统一收齐后交后勤基建处医疗卫生服务中心;

  汇南:行政楼410

  李白河:医务室119室

  宜宾校区;综合楼119

  7、学费、住宿费、补修学生学费主要缴费方式:关注“四川轻化工大学财务处”微信公众号,点击“业务办理”一“缴费大厅”-“学费”,输入学生的身份证号码/学号、姓名,按照流程即可完成缴费。

  其他缴费方式及注意事项请登录四川轻化工大学计财处网站

  https://jce.suse.edu.cn→通知公告→《2023年专升本学生缴费方式及注意事项》查看。

  八、教学管理

  1、根据省教育厅“(川教函(2023)4号)”文精神,专升本学生入学后编入本科相应专业三年级学习。专升本新生的本科学分认定为;所升入相应本科专业应修总学分的40%,即每个专业可确认的己修学分约为64学分,不足的学分(约96学分),学生专升本后需按相应专业的培养方案办理修读手续,其学费按相应专业的学费标 准缴纳。

  2、专升本学生录取后的学籍管理按有关规定执行,其修读学分数达到本科标准后准予毕业,根据教育部“教学[2002]15号”文规定,毕(结)业证书要注明“在我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起止时间按入学本科实际时间填写。

  九、报到校区及地点、联系电话:

  自贡汇南校区: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汇兴路519号

  自贡李白河校区:四川省自贡市大安区东环路

  宜宾校区:四川省宜宾市三江新区白塔路1号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