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河北教师招聘考试考情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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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教师招聘考试形式
河北省内没有全省统一的大型教师招聘考试,教师招聘由各地市自行组织,区别为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及市直事业单位招聘。
河北省教师招聘一般有以下几个方向:
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公开招聘考试
②各地市自主组织事业单位教师招聘
③各市、县自行组织的小型教师招聘
河北教师招聘笔试内容涉及两部分:一是公共基础知识,二是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教育法规知识,两部分分值所占比例为7:3。教材主要是看《公共基础知识》和《 教育理论综合》即可。部分地区会考学科;面试一般为试讲或者说课两种形式选其一,可能有答辩环节。极少数地区面试考察回答教师结构化题目。
河北教师招聘考试时间
河北事业单位教师岗招聘考试
省直事业单位招聘一般在每年年末发布公告,于次年考试。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各地市招录时间不一,大致分布在3-8月。
各招聘公告一般发布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才网、人事考试信息网等官方网站。
省直事业单位
报考条件:
1.学历要求:教师类学历要求基本为大专以上即可报考,具体学历要求会在岗位表中详细标明。
2.资格证书要求:要求具有岗位相应的资格证书要求,部分要求具有普通话证书。
3.年龄要求: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笔试内容:
统一招聘教育类专业科目笔试包括《教育专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
《教育专业能力测验》考试时限90分钟,满分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考试范围参考《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教育类专业科目考试大纲(试行)》每科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总成绩为以上两科考试成绩之和,满分为200分。
面试内容:
省直事业单位教师招聘面试工作由各招聘单位自行组织。
教师岗面试主要采取试讲课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授课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面试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面试成绩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
事业单位
报名条件:
1.学历要求:教师类学历要求基本为大专以上即可报考,具体学历要求会在岗位表中详细标明
2.资格证书要求:要求具有岗位相应的资格证书要求,部分要求具有普通话证书。
3.年龄要求: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笔试内容:
笔试考2个科目,采取闭卷方式进行,题型全部为客观题,每个科目满分100分。
教育类考生专业科目为《教育基础理论》,主要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
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分数×50%+《专业科目》×50%
面试内容:
面试包括说课与答辩两个环节。总分100分,其中说课70分,答辩3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学科专业素养、教育教学基本素质、教育教学能力、板书技能、职业道德素质和心理素质。考生按照报考层次及学科规定的课程自行准备3节课,面试时口述所备课题目,由评委组长指定其中一节说课,说课不使用多媒体,不带教具。说课时间不超过12分钟。答辩主要考察考生的分析能力、应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答辩时间不超过3分钟。
河北各地市教师招聘考试内容
其他地市大型教师招聘与石家庄市基本一致,由各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或人事考试网发布招聘公告。
各地市招录时间不一,大多数在5-8月进行招录,但由于近年来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多变,考试多有推迟,各位宝子们还是要以公告发布为准哦!以下为河北各地市教师招聘笔试内容。各位备考的宝子可收藏参考。
各区、县自行组织的一些教师招聘
其他地市大型教师招聘与石家庄市基本一致,由各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或人事考试网发布招聘公告。
各地市招录时间不一,大多数在5-8月进行招录,但由于近年来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多变,考试多有推迟,各位宝子们还是要以公告发布为准哦!以下为河北各地市教师招聘笔试内容。各位备考的宝子可收藏参考。
06.福利待遇
(一)职务名称
1.教学人员。
中学按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四级分列。
小学按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四级分列。
幼儿园教师职务,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中小学教师职务系列俟国务院批准后,经过试点逐步实行,并领取相应的职务工资。
2.行政人员。
中小学按正副校长、正副教导主任、正副总务主任、职员的职务分列。
幼儿园行政人员职务名称,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二)结构工资由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工龄津贴和奖励工资四个部分组成。教师同时实行教龄津贴。
1.中小学教师和幼儿园教师的职务工资标准,暂按《改革方案》中附表六、七的“中学教师基础工资、职务工资标准表”、“小学教师基础工资、职务工资标准表”执行,并按《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的办法套改新工资标准。俟教师确定新的职务后,再按规定排列各个职务的工资标准下达执行。
2.行政人员的职务工资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参照《改革方案》附表九《县(市)、区(乡)国家机关行政人员基础工资、职务工资标准表》和中小学教师工资标准制定。
教师兼任行政领导工作的,可以按教师的职务确定职务工资。
3.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职务工资,参照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职务名称系列的职务名称、工资标准执行。
4.基础工资、工龄津贴、教龄津贴和奖励工资,按国家统一规定的标准执行。
保育员和工勤人员,执行国家机关工人基础工资、岗位工资标准和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