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山东省教育厅专升本政策(全)

2020年05月15日 10:5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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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市教育(教体)局,各高等学校: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录取办法的通知》(鲁教学字〔2017〕21号),为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一)我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专科毕业生。

  (二)具有我省户籍的退役士兵。

  二、报考条件

  考生报考专升本需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

  (二)身体健康。

  (三)专科学习期间无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或专科学习期间受到记过或留校察看纪律处分,但报考前已解除处分的。

  (四)2020年8月底前取得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五)应届专科毕业生须通过毕业高校的综合素质测评获得学校推荐资格,或通过报考高校的专业综合能力测试获得考生自荐资格;退役士兵(含应往届)均具有报考资格。

  三、报考资格获得方式

  应届专科毕业生可通过高校推荐或考生自荐的方式获得报考资格,并选择与本人专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限一个)报考。

  (一)高校推荐。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可获得高校推荐资格,经生源高校公示无异议后可以报考。

  1.在校期间的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不低于同年级、同专业的前40%。同专业使用不同人才培养方案的,可按培养方案分类排序。

  2.参加省级以上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或省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获三等奖以上的学生。由学生向生源高校提交申请和证明材料,生源高校负责审定。

  (二)考生自荐。未获得高校推荐资格的学生,可以向意向报考专升本招生高校进行自荐,通过招生高校的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后可以获得报考该校的资格。

  四、招生计划

  2020年专升本招生院校、专业和招生人数根据招生院校办学基本情况及生源情况确定,具体见附件1,本计划专项用于录取高校推荐考生。

  对参加专升本统一考试,达到同学校同专业录取标准的自荐考生,单独增列招生计划。

  五、综合素质测评与专业综合能力测试

  (一)综合素质测评。

  生源高校要按照有关要求制定综合素质测评方案并主动公开,确保测评工作标准明确、程序规范、过程严格、结果公平。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由课程学习成绩(学分绩点)和综合表现(包括思想品德状况、创新创业能力等)组成,其中课程学习成绩(学分绩点)所占比例不少于80%。学生在校期间转专业的,其综合素质测评标准与转入专业其他学生相同。

  (二)专业综合能力测试。

  专升本招生高校要认真做好自荐考生的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工作。专业综合能力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综合能力,招生高校应于2020年1月17日前,通过本校官方网站公布分专业测试方案。专业测试包括两门考试科目,每门考试科目应涵盖1—2门专业基础课程,由招生高校根据本校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要求自主确定。艺术、体育类专业测试方式以技能测试为主,其他专业测试方式以笔试为主。允许招生高校根据人才选拔情况,在不同年度对考试科目所覆盖的课程及数量进行调整。测试标准由招生高校根据相关专业本科阶段学习需要确定,测试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每所招生高校的专业综合能力测试结果,只能用于报考本校相关专业。

  招生高校专业综合能力测试时间全省统一确定为2020年2月17日—2月23日,具体测试时间由招生高校自行确定。自荐考生应于2020年2月8日前登录招生高校规定网站,按招生高校要求报名,并按时参加测试。同一个专业有多所高校招生的,自荐考生可以根据招生高校的测试时间安排,选择参加一所或多所学校的测试。

  六、资格公示

  通过高校推荐、考生自荐获得报考资格的考生名单,由生源高校、招生高校分别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生源高校、招生高校要分别将具有报考资格的考生名单通过山东省阳光招考数据管理平台(网址http://ygpt.sdzk.cn)报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其中高校推荐考生名单由生源高校于2020年2月5日—2月8日报送,自荐考生名单由招生高校于2020年2月25日—2月28日报送。生源高校报送的高校推荐考生名单信息包括考生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专科毕业院校、毕业专业、专科期间公共外语课语种、照片(由生源高校采集)等;招生高校报送的自荐考生名单信息包括考生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专科毕业院校、毕业专业、专科期间公共外语课语种、获得报考资格的本科院校、获得报考资格的本科专业、照片(由招生高校采集)等。考生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头像照片,蓝色或红色背景,JPEG格式,高480像素X宽360像素左右,文件大小为30KB以内。

  生源高校、招生高校对其报送考生名单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七、统一考试报名

  具有报考资格的考生(含高校推荐考生和自荐考生)于2020年3月4日至3月10日(工作日)登录山东省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网址为http://zsb.sdzk.cn),填报本人基本信息,同时选报一个与本人专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本科招生专业,并缴纳相关费用。选报专业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八、统一考试安排

  2020年普通专升本全省统一考试时间为3月21日、22日。考试科目为4门公共基础课,包括英语(专科期间公共外语课程为非英语的考政治)、计算机、大学语文、高等数学(分为高等数学Ⅰ、高等数学Ⅱ、高等数学Ⅲ),每门科目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总分满分400分。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公共基础课依据《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考试公共基础课考试要求》组织命题。具体考试科目设置情况见附件2。

  九、志愿填报

  公共基础课成绩公布后,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依据高校推荐考生的成绩和招生计划,分专业划定填报志愿资格线。达到填报志愿资格线的高校推荐考生和自荐考生,根据其在统一考试报名时选择的专业,登录“信息平台”(http://zsb.sdzk.cn)填报志愿。高校推荐考生可以填报所报专业内的任何高校,最多填报25个院校平行志愿及“是否服从院校调剂”志愿,自荐考生只能填报所报专业内其获得自荐资格的高校。志愿填报日期及具体办法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另文公布。

  报考医学类专业专升本的,所学医学类专业应保持相同(专科中医骨伤专业除外,升本时对应本科中医学专业)。

  十、投档录取

  为保证录取质量,设定总成绩最低录取分数线,且分专业录取人数不超过报考人数的50%。

  高校推荐考生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依据考生4门公共基础课总成绩、所报志愿和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平行志愿规则投档录取。

  自荐考生如果达到报考高校有关专业投档分数线,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依据考生4门公共基础课总成绩、所报志愿,按照平行志愿规则投档,以增列计划方式录取。未达到报考高校有关专业投档分数线的自荐考生不予投档录取。

  退役士兵专升本实行单列计划、单独划线、单独录取,志愿填报、投档录取要求与高校推荐考生相同。招生高校及计划的安排,按照40%的总体录取比例统筹确定。

  按照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从全日制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中征集新兵工作的通知》(〔2002〕参联字1号)要求,在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免试升入本科高校相关专业学习,具体办法参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高职(专科)学生参军立功退役后专升本工作的通知》(鲁教厅办发〔2016〕8号)执行。

  十一、入学政策

  被录取的专升本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普通专科毕业证等按规定时间到录取高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报到时不能提供普通专科毕业证书的,由录取高校取消其入学资格。录取高校应在学生报到后3个月内,按照有关规定对学生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不予学籍注册。专升本学生的学费标准与普通本科相应专业学费标准相同。

  专升本学生的修业年限一般为2至4年。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且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须标注“在本校专科起点××专业本科学习”,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位。

  十二、组织实施

  省教育厅负责制定专升本招生政策,监督和指导专升本组织实施工作,审核高校专升本招生章程。

  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制定专升本报名、考试、命题、评卷及录取等环节的具体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高校做好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及招生录取工作,对违纪作弊考生依法依规作出处理。

  各市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负责本地区考试组织等相关工作。

  生源高校负责本校考生的综合素质测评和报考资格审核等工作。加强对考生的诚信考试教育和考风考纪教育,引导考生自觉抵制作弊行为。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对参加普通专升本考试违纪作弊的考生予以严肃处理。

  招生高校负责公布对自荐考生专业综合能力测试方案,组织测试并确定合格名单。依据录取规则,参加本校考生的招生录取。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普通高校招生章程制订和备案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16〕4号)制订专升本招生章程,于2020年1月18日前报我厅学生处核定后向社会公布,作为专升本招生依据。

  专升本考试招生涉及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各生源高校和招生高校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确保选拔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严禁在综合素质测评、专业综合能力测试等环节弄虚作假,严禁专升本招生高校、内设学院(系、部等)及教职工组织或参与考前辅导、应试培训,对利用不正当手段为不具备考试资格考生获取考试资格,或有其他徇私舞弊、违规操作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查处,并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追究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考生作弊者,一经发现,已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已取得学籍的取消学籍,已毕业的注销毕业证书,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0年1月11日

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鲁教学函〔2020〕5号

  各市教育(教体)局,各高等学校:

  为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教育考试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部署,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我省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度扩大招生计划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精神,缓解疫情影响,进一步增加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升学机会,我省根据招生院校办学条件及生源情况,适度扩大了2020年专升本招生计划,具体招生院校、专业和招生人数见附件。

  二、做好考试报名工作

  (一)自荐考生专业综合能力测试补报名时间安排在5月10日—12日,招生高校开放报名系统,自荐考生根据意向报考学校有关要求进行补报名。招生高校须于5月14日前,将补报名考生信息上传至山东省阳光招考数据管理平台(网址:http://ygpt.sdzk.cn)进行校验。

  (二)高校推荐考生、退役士兵考生和获得报考资格的自荐考生统一考试报名时间安排在6月2日—5日,具体要求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另行通知。

  三、科学开展专业综合能力测试

  (一)各招生院校专业综合能力测试时间顺延至5月17日—23日。自荐考生按招生院校要求在规定时间打印准考证、参加测试。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原则上不组织现场考试,以线上考试的形式进行。

  (二)各招生院校要结合不同专业人才选拔的特点,本着科学严谨、确保质量、公平公正的原则,制订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工作方案,于5月9日前向社会公布。要严格考生资格审查,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加强考生身份审查核验,严防“替考”等考试作弊行为。要严格考试过程管理,采取随机抽题、实时交流的方式,使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对考生进行全面考察。各招生院校要为农村和贫困地区等不具备条件的考生提供参加专业综合能力测试的兜底条件保障。

  (三)对在专业综合能力测试过程中有违规作弊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要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测试成绩和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对有替考、组织作弊等涉嫌违法犯罪的,立即报案,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合理安排统一考试时间

  山东专升本统一考试时间定于6月20日—21日,各科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山东专升本考试时间安排

  注:3+2转段考生选考的日语或俄语科目,考试时间安排在6月21日上午9:00-11:00。

  五、做好录取工作

  (一)高校推荐考生录取按招生计划1:1.1的比例设定最低录取分数线,且分专业录取人数不超过报考人数的70%。

  (二)自荐考生按照高校推荐考生录取标准,单独增列招生计划录取。

  (三)退役士兵专升本实行单列计划、单独划线、单独录取,招生高校及计划的安排,按照同专业高校推荐考生录取比例上浮10%确定,上浮后录取比例不足40%的按40%执行。自2021年起,退役士兵专升本单列计划政策,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开展,即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享受专升本单列计划优惠政策。

  六、保送录取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高校保送录取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3号),作为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World Skills Competition)”中获奖的我省高校应届高职毕业生,具备保送至本科高校深造的资格。专升本招生高校可对“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进行保送录取。具有保送资格的学生须向专升本招生高校提出保送申请。有关高校对申请保送的获奖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并根据学校选拔要求组织相关综合考核,免于技能考核。高校根据综合考核成绩确定拟录取保送生名单,在本校招生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学生,由高校报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

  七、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各招生院校结合专升本学生特点、专业培养目标、社会需求和学制要求,分专业制定专升本学生人才培养方案,切实提高专升本的人才培养质量。各招生院校要于6月30日前,将分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报我厅高教处备案。

  八、严格工作要求

  (一)招生高校要将获得报考资格的自荐考生名单,于2020年5月25日—5月28日通过山东省阳光招考数据管理平台(网址http://ygpt.sdzk.cn)报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二)各市招生考试机构和各招生院校要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招生考试工作,继续坚持把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各生源院校要通过各种途径广泛宣传普通专升本考试各项工作时间安排和相关要求等,确保广大考生充分知晓、掌握考试及有关防疫要求,顺利完成本年度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

  招生院校要提高政治站位,制定工作预案,把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作为重要任务,充分做好考前、考中、考后的防疫工作,确保考生、评委和工作人员的身心健康。

山东省教育厅

2020年5月3日

鲁招考【2020】36号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市招生(考试)院(中心、办公室),各有关高等院校: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 2020 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0〕5 号)精神,现将进一步做好我省 2020 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招生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高校有关数据校验与报送

  (一)招生高校校验专业综合能力测试补报名考生的专科学籍信息。

  招生高校于专业综合能力测试补报名完成后,于2020年5月12日至14日,通过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阳光数据管理平台(网址 http://ygpt.sdzk.cn)校验补报名考生的专科学籍信息,字段包括考生姓名、身份证号、专科院校、专科专业。

  (二)招生高校报送获得专升本报考资格的自荐考生名单。

  招生高校于2020年5月22日—28日通过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阳光数据管理平台,将参加专业综合能力测试且获得专升本报考资格的自荐考生名单报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报送的信息包括:考生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专科毕业院校、毕业专业、专科期间公共外语课语种、获得报考资格的本科院校、获得报考资格的本科专业、照片(由招生高校采集)等。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20〕1 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 2020 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0〕5 号)要求,考生获得报考资格的本科专业必须与本人专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招生高校应严格审核把关。如未执行上述规定导致考生无法报考的,由招生高校负责处理。

  二、退役士兵考生审核与数据报送

  (一)资格审核。

  1.省内专科高校应届毕业的退役士兵考生资格审核工作由其就读高校负责。考生就读高校须于2020年5月22日前进行资格审核和照片采集,高校可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自行确定审核方式。资格审核所需材料如下:考生本人身份证、士兵退役证以及具有山东省辖区户籍的证明材料(如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或带照片的户籍证明等)。

  2.往届专科毕业的退役士兵考生和省外高校专科应届毕业的退役士兵考生,于 2020年5月20日—22日(每天 9∶00—17∶ 00)到户籍所在地的市招生考试机构进行资格审核和照片采集。资格审核时,退役士兵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专科(高职)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应届考生需携带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含专科期间公共外语课语种)]、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具有山东省辖区户籍的证明材料(如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或带照片的户籍证明等)。

  为保障疫情期间考生生命安全,考生应提前与户籍所在地的市招生考试机构预约时间(各市招生考试机构联系方式见鲁招考〔2020〕11 号文件),以便市招生考试机构对参加审核考生进行错峰安排,避免审核时考生大量聚集。

  (二)数据报送。

  高校和市招生考试机构于2020年5月25日—26日将退役士兵考生名单信息通过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阳光数据管理平台报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报送名单信息包括:考生姓名、身份证号、性别、照片、士兵退役证编号、毕业证书编号、专科期间公共外语课语种、毕业学校、毕业专业。纸质版考生名单加盖单位公章邮寄至济南市历下区文化西路29号307室。

  三、专升本报名与考试时间

  (一)网上报名。

  所有专升本考生需登陆 http://zsb.sdzk.cn 进行网上报名并缴费,时间为 2020 年6月2日至5日(每天 9∶ 00 至 17∶00)。

  (二)打印准考证。

  考生可通过上述网址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20年6月17日至21日(每天 9∶00 至 17∶00)。

  (三)考试。

  专升本考试时间为 2020年6月20日—21日。各科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2020年山东省教育厅专升本政策(全)

  四、工作要求

  (一)我省2020年专升本报名的程序和具体要求,按照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20〕11 号)文件执行。

  (二)各市招生考试机构和有关高校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招生考试工作。对需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的考生,要尽量错时错峰安排,避免人员大量聚集。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提前做好工作场所消毒,在入场处测量体温并做好登记。如发现有身体状况异常者,应立即采取隔离或送医等措施。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0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