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大学专科学生专升本综合素质测评方法

2019年06月24日 14: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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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你是临沂大学专科生,准备在2020年参加山东专升本考试,那么赶快来看看库课网校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临沂大学专科学生专升本综合素质测评方法。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录取办法的通知》(鲁教学字〔2017〕21 号)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测评办法。

  一、测评工作原则与结果运用

  (一)测评工作原则。测评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定性评价与定量测评相结合的原则。

  (二)测评结果运用。测评结果作为学生报考专升本的依据。

  二、评价指标与分值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包括学习成绩、思想品德、创新创业能力 3个指标,总分为 100 分。其中学习成绩占 85 分、思想品德占 10 分、创新创业能力占 5 分。

临沂大学专升本学习成绩评价指标与分值

  (二)思想品德

  思想品德基准分为 10 分,最低为 0 分,最高分为 10 分。学生思想品德良好,没有任何处分,该项得分为 10 分。

  凡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或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学生,思想品德分按 0 分记。

  根据《临沂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临大校发〔2017〕14 号) 曾受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处分者,分别扣 1、2、3、5 分/次,其他情况可由学院酌情扣分。

  (三)创新创业能力

  创新创业能力满分为 5 分,超过 5 分按 5 分计。具体项目及各项目等级分值,由各学院参考附件 1《临沂大学专科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加分参考标准》赋分。符合加分标准的学生须向学院测评工作组提供有关证书原件或证明材料(以主办方公布或发文时间为准)。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分值=学习成绩得分+思想品德得分+创新创 业能力得分

  三、测评工作的组织与程序

  (一)测评工作由各学院(校区)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各学院(校区)成立由党委书记、院长(校长)任组长的学生测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工作组,具体组织实施测评工作。工作组应具有广泛代表性,要有学生代表参加。每学年 11 月份,进行上一学年的综合素质测评工作。

  (二)综合素质测评分以同年级同专业为单位进行排名。

  (三)具体程序如下

  1. 每学年 11 月份,各学院测评工作组组织学生填写《临沂大学专科学生思想品德和创新创业能力评议表》,列出思想品德扣分项目和创新创业能力加分项目,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工作组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评审,并向所在年级专业学生公布初评结果;如无异议,则由工作组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学院测评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3. 学院测评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分数进行复核、认定。

  4. 学院统一对综合素质测评分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 5 个工作日。学生对结果有异议的,由学院测评工作领导小组在 3 天内组织复核并及时予以答复。综合素质测评内容和名次如有变更,应再次公示。

  5. 综合素质测评分应在学院存档 4 年以上备查。

  (四)每学年 11 月份,对毕业班进行全学程的综合素质评价, 并报送招生办备案。

  四、附则

  (一)本测评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二)本测评办法自 2017 级专科学生开始执行。

  (三)学生处分未解除的其报考资格按照上级规定执行。

  (四)在专升本考试报名前提供有关创新创业获奖材料的可以根据相应标准赋分,并计入全学程综合素质测评。创新创业能力加分项目学院(校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修改。

  附件 1:临沂大学专科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加分参考标准

  附件 2:临沂大学专科学生思想品德和创新创业能力评议表

  附件1——2.pdf

  教务处 学工部(处) 创新创业学院

  2019 年 6 月 3 日

 来源:临沂大学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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