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专升本招生章程

2019年05月05日 08: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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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准备报考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的小伙伴们注意了,库课网校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019年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专升本招生章程,赶快来看看吧。

  根据教育部、贵州省招生委员会 2019 年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深化“阳光招生”,建立和完善更加公平、公正的招生工作体系,确保招生工作安全有序实施,根据学校招生工作的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学校全称:

  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原毕节学院)

  (代码:10668)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办学层次:本科、 专科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学校校址: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学院路邮政编码:551700

  第二条 我校 2019 年“专升本”招生计划为 300 人。

  第三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 [2003]3 号)文件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四条 报名条件、程序及考试时间:

  1. 报名条件

  ⑴贵州省高职(专科)2019 年应届毕业生, 且截止 2019 年 8 月 31 日取得当年应届普通专科毕业资格(获得毕业证书)或具有贵州省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士兵;

  ⑵身体健康;

  ⑶思想品德良好;

  ⑷学业成绩合格。

  2.报名程序:

  ⑴报名。我校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届毕业生 4 月 22-26 日在教务处招生

  考试中心公布的网站报名。

  ⑵现场摄像、确认。4 月 26 日 15:00-17:00 在教务处招生考试中心现场摄像、确认,交纳报名考试费。

  ⑶我校毕业的退役士兵凭身份证、高职(专科)毕业证和《义务兵退出现役证》直接到教务处招生考试中心办理报名手续。

  ⑷在校期间获教育厅牵头主办的贵州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团体或个人)或教育部牵头主办的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三等奖(团体或个人) 及以上的我省应届专科毕业生及符合《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 贵州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黔党发〔2012〕34 号) 有关专科生免试转入本科学习条件的考生。可推荐免试保送进入我校接受本科教育。符合免试条件的学生,直接到教务处招生考试中心办理报名手续。未参加报名的学生,视为放弃免试资格。

  ⑸其他学校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届毕业生、退役士兵及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在毕业院校办理报名手续。

  3.考试时间:

  文化考试时间:6 月 7 日(各科目以准考证上时间为准)。专业考试时间:7月7日

  ⑴.文化成绩上线的考生于 7 月 6 日持身份证、高职(专科)毕业证(毕业院校证明、《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准考证到我校招生考试中心(西区综合楼 613 办公室,联系电话:0857-8330294)进行资格审查。

  ⑵.填报我校志愿的免试生须于7月5日持身份证、高职(专科)毕业证(毕业院校证明、《义务兵退出现役证》)、班级排名表(加盖毕业学校教务处公章)、专业成绩单(加盖毕业学校教务处成绩章)到我校招生考试中心(西区综合楼 613 办公室,联系电话:0857-8330294)进行资格审查。

  ⑶.我校招生考试中心负责审核考生毕业专业是否符合招生专业的报考要求,如果考生毕业专业不符合我校公布的报考要求,不得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无效。

  (4).专业考试科目、参考书籍考前在本校招生网站上向考生公布, 考试时间为 7 月 7 日。

  第五条 录取原则及相关要求:

  我校“专升本”招生录取工作在贵州省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在录取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1. 学校依据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及总体考试成绩情况,确定各专业专业考试合格分数线。

  2. 根据德、智、体全面考核,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达到各专业专业考试合格分数线的基础上,按照考生总成绩(文化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总成绩同分情况下按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文化考试成绩再相同,按数学(语文) 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3. 各专业未能完成的招生计划,经贵州省招生考试院批准,调剂到其它生源较好专业录取。生源不足时,认可其他招生院校专业成绩,专业成绩上线而未被录取的考生可进行网上补报志愿,补报的专业志愿应符合我校对毕业专业的要求。

  4. 各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外语语种进行教学。

  5. 各专业招收的男女生比例不限。

  6. 优先录取符合免试生条件的退役士兵。

  7. 填报我校志愿免试生,招生录取时我校将根据获奖等级(先国家级后省级)择优录取,等级相同按照以下公式进行核算:M=P*(1-C/Z),其中 M 为核算结果;P 为考生高职(专科)学习期间专业成绩平均分;C 为班级排名;Z 为班级总人数。

  第六条 收费标准:

  严格按照贵州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

  第七条 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贯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建成了融“奖、助、贷、减、免、补、勤”等途径为一体的资助保障体系。被我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持相关证明材料通过“绿色通道”先行办理入学入住手续,学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贵州籍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入学报名时按本科 3830 元/生・年、专科(高职)3500 元/生・年的标准先行免除学费,学校只收取超出以上标准的部分。此外, 学校还设有各类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和住宿费减免、特殊困难补助、学生医疗补助、驾驶技能培训费资助、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确保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

  第八条 毕业证书:

  专升本学生进入录取专业的本科三年级学习,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专科起点升本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第九条 其他:

  新生应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入学。入学后,经学校复查,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条 咨询、信访方式:

  咨询电话:0857-8330294,信访电话:0857-8331459,有关“专升本”招生的信息会及时在招生办网站上予以发布,请考生直接上网查询。

  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

  2019 年4月15日

  来源: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招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