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山东省2018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录取工作的通知

2018年05月08日 11: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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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有关高等学校:

  为做好我省2018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以下简称普通专升本)录取工作,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17】26号)和《关于做好2018年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转段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17】29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3+2分段贯通培养转段录取

  (一)确定文化基础知识测试成绩合格标准

  根据转段考生文化基础知识考试成绩情况,确定文化基础知识测试成绩合格标准。

  (二)办理录取手续

  我院将符合文化基础知识测试成绩合格标准的考生名单(含考生姓名、专升本考生号、身份证号、转段文化基础知识考试成绩等)提供给本科段培养高校。本科段高校于5月9日17:00前将录取名单(含考生姓名、专升本考生号、身份证号、转段文化基础知识考试成绩、学校转段测试成绩等)报送我院普招处(电子版通过http://www.ygpt.sdzk.cnh上传,盖章纸质版邮寄至:济南市文化西路29号307室)。

  我院根据本科段高校报送的录取名单打印录取名册,并加盖省招生考试委员会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录取专用章。转段本科高校于5月24日至25日期间,派人携带本校普通高校录取印章和介绍信到我院307室(济南市文化西路29号)办理录取手续。

  被“3+2”分段贯通培养转段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专升本录取。

  二、普通专升本录取

  (一)录取原则

  2018年普通专升本录取继续采取考生过程性考核情况与专升本考试成绩相结合的多元录取机制。考生毕业学校提供考生的过程性考核情况。招生高校根据考生专升本考试成绩及过程性考核情况,按照本校招生章程择优录取。

  为保证录取质量,分专业按照总成绩设定录取控制分数线,且分专业录取人数不超过报考人数的50%。对于达到各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根据考生志愿分专业从高分(位次)到低分(位次)投档,由招生高校审查录取。我院负责监督。

  退役士兵单独安排计划,依据专升本考试成绩录取,2018年退役士兵专升本录取比例为40%。

  录取过程中可根据考生成绩、报考人数及招生计划等情况,适当调整分专业招生计划。

  (二)分数线的划定

  根据不同招生专业计划数与各专业考生数1:1:1的比例(退役士兵考生单独安排计划),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各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中对报考人数不足招生计划总数2倍的专业,调减其招生计划至报名人数的1/2(有小数的向下取整),并按调减后的计划确定该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投档及录取时,仍按各招生高校该专业原计划执行,完不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剩余计划不再调剂到本校其他招生专业。

  (三)投档办法

  1、考生志愿为专业内平行志愿,按“分数(位次)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投档,即在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上考生中先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再按考生填报的学校志愿顺序投档。按照专业内高校公布招生计划1:1的比例投档。

  2、考生投档总成绩及志愿相同但不能全部投档时,则按位次投档。考生位次按以下办法确定:所有专业均按照投档总成绩、专业综合课、外语、计算机(高等数学)的顺序,依次对比成绩,成绩高者位次在前。考生投档总成绩及各单科成绩均相同时,比对随机码,随机码小的位次在前。随机码在编场时由计算机随机生成。

  3、调剂志愿投档时,根据专业内高校招生计划整体缺额数和填报高校服从调剂志愿生源情况,在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未被录取且填报服从调剂志愿的考生中从高分(位次)到低分(位次)向高校随机投档,直至该专业招生计划已满。

  4、调剂志愿投档时,若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含)生源不足,则适当降低该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从高分(位次)到低分(位次)将服从调剂同专业考生随机投档,直至该专业招生计划已满,降分幅度不得低于原录取控制分数线下10分(含10分,降分后如仍未完成招生计划,不再降分投档)。

  5、退役士兵实行单独安排计划录取。首先分专业按录取控制分数线参照各院校专业普通考生投档线投档。调剂录取时,将达到专业录取控制线的退役士兵考生随机投档到参与调剂的院校。

  调剂录取结束后,如投档数达不到此类考生数的40%(含),则包含此类考生报考的所有专业,从其录取控制分数线算起,依次按1%、2%、3%……的比例降分,直至上线总人数达到此类报名人数的40%为止,投档时若该专业内有参加调剂的院校,则将达到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的退役士兵考生随机投到调剂院校,单独安排计划录取;若该专业无院校参与调剂,从该专业内选择投档分数线最低的院校,将达到专业录取控制线的退役士兵考生投档,单独安排计划录取。

  6、因过程性考核不合格被某高校退档的考生不再向该高校调剂投档。考生调剂投档或降分投档后,因过程性考核不合格等被高校正常退档,不再重新投档。

  (四)录取工作程序

  1、登录信息平台

  招生高校根据我院提供的用户名和口令,登录山东省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信息平台(http://zsb.sdzk.cn)。

  2、下载阅读考生信息

  招生高校应按照我院工作安排及时下载阅读考生信息。考生信息含考生专升本考试成绩、过程性考核情况等。

  3、确定预录取名单

  高校在投档范围内按照本校招生章程,根据专升本考试成绩和过程性考核情况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

  4、退档

  确定退档考生后,招生高校要注明退档原因并及时通过录取系统提交。填写的退档原因必须与实际情况相符。我院在审核退档原因时,对存疑考生及相关问题,将与高校沟通协调或提出复议要求,请相关高校认真对待,及时处理。

  5、提交录取结果

  高校要在规定时间提交录取结果,经我院审核通过后即可完成录取工作。

  6、发放录取名单

  录取结束后,由我院打印录取新生名册,加盖省招生考试委员会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录取专用章。请招生高校在5月24日或25日派人携带本校普通专升本印章和介绍信到我院307室领取录取名单。

  7、发放录取通知书

  招生高校根据经我院核准备案的录取新生名册填写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公章后寄送考生。

  8、公布录取结果

  录取工作全部结束后,考生可在我院网站查询本人的录取结果。招生高校也应在本校网站公布本校的录取结果。

  录取工作安排见附件。

  (五)组织机构及职责

  1、我院负责普通专升本录取工作的组织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2、招生高校要成立普通专升本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校相关工作。职责如下:

  (1)自觉遵守国家的招生政策,认真履行本校公布的招生章程。

  (2)严格执行招生计划。

  (3)按时上传或下载信息数据、审核、退档等。

  (4)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

  (5)发放录取通知书。

  (6)公布监督信访电话,做好考生信访接待工作。

  (7)其他相关工作。

  三、加强组织领导,严肃招生纪律

  录取工作是普通专升本招生的关键环节,关系到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是社会关注的热点。各有关高校要从讲政治、顾大局、保平安、促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对录取工作的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对录取全过程的管理,加强监督管理,强化技术支持,确保专升本录取信息安全;要采取相应措施,确保考生及时收到录取通知书。参与招生录取的工作人员要以身作则、遵守纪律,在确定录取名单时坚持原则、秉公办事,排除各种不正之风的干扰。对在招生录取工作中徇私舞弊、违规操作的人员,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来源: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