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迎江区2016年秋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16年09月26日 10:2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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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庆市教体局《关于做好2016年安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教体人〔2016〕142号)、《关于开展2016年安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秋季认定及注册工作的通知》(教体人〔2016〕489号)文件精神,现将安庆市迎江区2016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网报时间

申请迎江区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请于2016年10月10日至10月21日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网上报名。

二、认定条件

1.认定对象

1)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

2)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人员。

2.具体要求

1)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人事关系在安庆迎江区的中国公民,可向迎江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

2)应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3)应具有《教师法》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4)应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5)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申请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者,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

三、认定流程

1.网上申报

申报人员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

1)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学生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注册及认定进度查询。

2)国考通过人员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注册及认定进度查询。

2.体检

申请教师资格的人员10月18日—10月19日到安庆市第二人民医院(安庆市关岳庙街79号)进行体检,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用修改后的教育部教师资格新的体检标准(需提供彩色照片1张)。

3.现场确认

申报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请在2016年10月24日—10月25日到迎江区教育局(安庆市人民路366号)七楼人事科进行现场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