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药科职业大学2022年专升本招生简章

2022年02月25日 14:03:36
来源:库课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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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学校专升本招生计划共1500名,其中普通计划数1300名,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计划数200名,下面库课小编给大家分享浙江药科职业大学2022年专升本招生简章

  浙江药科职业大学是经教育部备案、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统筹浙江海洋大学东海科学技术学院、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办学资源,由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办的全国唯一一所药科类本科层次职业院校。

  2022年学校专升本招生计划共1500名,其中普通计划数1300名,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计划数200名,分专业招生计划见下表。

浙江药科职业大学2022年专升本招生简章

  点击查看:各专业专升本报考限制。

  注:最终招生计划数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一)我省全日制普通高校高职高专应届毕业(毕业时间为2021年7月6日至2022年7月5日)。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身体健康,各专业身体要求按教育部等三部委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报名与缴费

  (一)报名与填报志愿

  1.符合条件的考生须在2022年2月21日9时至25日17时内,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zjzs.net)报名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本人照片。

  2.每个考生可填报8个志愿,每个志愿包括一所高校和一个专业。考生只能选择一个招考类别,具体类别根据考生高职高专阶段所学专业,按《对照表》确定,跨类别填报的志愿无效。填报前,考生须认真查看拟报考高校的招生简章和招生要求,确保本人志愿填报符合要求、入学后能正常完成本科阶段学业。如未按相关要求填报而造成不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资格审核与缴费

  1.2月26日至28日,相关高校对完成网上信息输入的本校考生进行网上资格审核;3月1日9时起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2.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须在3月1日9时至2日17时登录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指引完成网上缴纳考试费,根据《关于普通高校专升本和“2+2”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浙价费〔2005〕17号),收费标准为110元/人次。逾期未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

  考试

  招考类别:理工类;考试科目:高等数学、英语

  (二)各科分值:满分均为150分。

  (三)考试日期:2022年3月26日,上午考高等数学(9:00~11:30),下午考英语(14:30~17:00)。

  (四)考试组织。考试由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管理,各设区市教育考试机构具体组织实施,考点设在设区市。考生于考前一周内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前1天,考生可熟悉考场。

  (五)命题评卷。由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公布成绩时间为4月中旬。考生如对成绩有疑义,可在成绩公布后三个工作日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成绩核查申报。成绩核查限报一科,只查漏评、误评,积分及统分差误,不查评卷的宽严。成绩核查申报截止后一周,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成绩核查结果反馈。

  学籍管理

  (一)报到与注册

  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和2022年7月5日前取得的普通高校高职高专毕业证书原件报到注册,缺一不予报到。专升本学生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制两年。住宿费收取执行政府制订标准。学费 见计划表;住宿费标准四人间住宿费 1600 元/生/年, 六人间(含 5 人间)住宿费 1200 元/生/年;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如政府对当年度学费、住宿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

  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办理户籍迁移手续。学生入学后不允许转学、转专业。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我校毕业证书;“专升本”学生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内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二)入学资格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进行全面复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报到条件和录取标准以及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其他

  (一)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后接受普通本科教育招生办法(试行)》(教学厅〔2009〕6号)精神及我省实际,符合我省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报考条件(含我省户籍外省就读)的退役士兵,高职高专毕业当年或退役后一年内报名参加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录取时总分加20分参加统一录取。

  考生身份为退役士兵的,报名时须在报名系统上传身份证、义务兵退出现役证照片,我省户籍外省就读的退役士兵考生还须上传毕业证明照片。

  (二)《浙江省2022年普通高校专升本选拔考试考生登记表》由考生所在高校打印存入考生档案,考生档案由考生所在学校寄送至我校学生处。

  (三)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由浙江药科职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未尽事宜,参照《浙江省2022年选拔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执行。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四明路666号

  浙江药科职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315100

  咨询电话:0574-88839045

  学校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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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生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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